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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夠貪污受賄立案標準,按照《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guī)定》進行處理,依法給予警告或者記過處分;情節(jié)較重的,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處分;情節(jié)嚴重的,給予開除處分。
1、“貪污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貪污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
(一)不涉及財產關系的:800~10000元/件 (二)涉及財產關系的:每件基礎服務費1000~2000元。 爭議財產標的額超過1萬元的,按下列比例分段累進計算: 爭議標的額計費比率 10001元—100000元部分5%—6% 100001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個人受賄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注:這是一個具體的數額標準,只要行為人個人
1、個人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可以并處沒收財產;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死刑,并處沒收財產。所謂個人貪污數額,在單獨犯罪中是指個人實際貪污的數額;在共同犯罪中,對組織、領導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guī)定(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 1.個人受賄數額在5000元以上的;(注:這是一個具體的數額標準,只要行為人個
國家工作人員貪污受賄犯罪立案標準為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007年11月5日聯(lián)合公布刑法確定罪名補充規(guī)定,補充、修改了刑法罪名。規(guī)定包括取消“公司、企業(yè)人員受賄罪”罪名,由“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貪污賄賂犯罪的種類主要包括: 1、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實施的非法占有、使用、私分國有財物或公共財物的犯罪; 2、就國家工作人員職務事項,實施的提供、介紹、非法收受或者索取公私財物的犯罪; 3、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不明和隱瞞境外存款的犯
受賄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如果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guī)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xù)費,歸個人所有的,將會以受賄論處。行為人受賄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處
貪污罪的量刑標準,要根據貪污的數額來判斷。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主管、經營或者管理公共財物的權力和便利條件,竊取、騙取、侵吞或采用其他非法手段占有公共財物的行為。對于貪污數額在三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或者有其他較重情節(jié)的犯罪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