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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審判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xù)審理的,可以中止審理: (一)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脫逃的; (三)自訴人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出庭,未委托訴訟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審
第二百五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zhí)行:(一)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zhí)行的;(二)案外人對執(zhí)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三)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四)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
中止審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審判案件過程中,因發(fā)生某種情況影響了審判的正常進行,而決定暫停審理,待其消失后,再行開庭審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解釋》的規(guī)定,在審判過程中,自訴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嚴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訴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脫逃,
1.一方當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表明是否參加訴訟的; 一方當事人死亡后,其訴訟權利能力自然終止,只有死亡當事人的繼承人參加訴訟,訴訟程序才能繼續(xù)進行。但確定繼承人有時很復雜,甚至會發(fā)生爭議,如果確定
1、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2、起訴后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xù)審理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3、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對于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我國《刑事訴訟法》、《民事訴訟法》、《行政訴訟法》分別作了規(guī)定。我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十四歲以
1、自訴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2、起訴后被告人逃脫,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xù)審理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3、在自訴案件審理過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應當裁定中止審理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終止合同: 1、雙方已經履行了債務; 2、抵銷權人行使了債務的抵銷權; 3、由于債權人的原因,債務人按照法律規(guī)定將標的物提存; 4、債權人單方面地免除債務人的債務; 5、債權債務歸于同一人; 6、其他標志著合同的權利義務關
民商事案件包括:部分婚姻家事案件、繼承案件、部分專利侵權案件、部分海事海商案件、破產案件、確定選民資格案件、與仲裁有關案件、認可和執(zhí)行其他法域裁決的案件等。民商事案件一般是指,以民商事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為內容的案件或糾紛,從大民法的廣義角
死刑立即執(zhí)行的情況有以下三種,分別是: 1、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人民檢察院不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后3日內報請高級人民法院復核,高級人民法院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依法作出裁定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2、中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