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可以辦理取保候?qū)?,如何辦理取保候?qū)?/h1>
2021-10-13 09:02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xué)習(x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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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非暴力犯罪的。與暴力犯罪相比,盜竊、搶劫、欺詐等非暴力犯罪案件在等待審查時更容易。2、有嚴重疾病,嚴重危及生命健康。在司法實踐中,如果以此理由申請保證審查,只有危害生命健康的情況下批準保證審查。3、懷孕的婦女。4、認罪的人。不承認罪行,一般很難等待審查。5、財產(chǎn)案件,退還贓物,積極支付罰款。6、人身損害事件,積極賠償受害者,贏得受害者的理解。7、有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實踐中90%以上審判時等待審判的被告人可能會被判緩刑,緩刑的前提是拘留.3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在審判期間進行了保釋審查,判決時因不能緩期執(zhí)行而被判處3年以上的實刑,之后被監(jiān)禁的話,被告人就不能理解法律。對法律不知道的恐懼和對法律沒有法律的迷惑也不利于改造。因此,在司法實踐中,有可能被判處3年以上徒刑,也很難等待審查。
《公安機關(guān)執(zhí)法細則》第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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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取保候?qū)忂m用的一般情形有: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不致發(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3)應(yīng)當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嚴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未滿一周歲的嬰兒的婦女; (4)對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證據(jù)不符合逮捕條件的; (5)提請逮捕后,檢察機關(guān)不批準逮捕,需要復(fù)議、復(fù)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羈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偵查、起訴、一審、二審期限內(nèi)辦結(jié),需要繼續(xù)偵查、審查起訴或者審判的; (7)移送起訴后,檢察機關(guān)決定不起訴,需要復(fù)議、復(fù)核的。 (8)持有有效護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證件,可能出境逃避偵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犯罪嫌疑人在被判處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患嚴重疾病時可以取保候?qū)?;婦女在孕期、哺乳期時可以申請取保候?qū)彙?/p>

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能辦理取保候?qū)彽那闆r有: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獨立適用附加刑的情形;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其他法定情形?/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