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證據(jù)不充足可不可以取保候?qū)?/h1>
2022-12-01 11:19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xué)習(x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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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取保候?qū)彽臈l件與執(zhí)行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a>: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yán)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采取取保候?qū)彽摹H”:驅(qū)徲?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ookingeasy.cn/cjh/4235216559109965971.html">公安機關(guān)執(zhí)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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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條件就可以。證據(jù)不足符合以下條件就可以取保候?qū)彛?.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害性的。3.應(yīng)當(dāng)逮捕但患有嚴(yán)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jié),需要繼續(xù)偵查的。
涉嫌犯罪,但又證據(jù)不足事實不清,羈押到期就辦理取保候?qū)?。取保候?qū)徥且环N刑事強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guān)、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guān)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zé)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

一年。證據(jù)不足取保候?qū)彽钠谙奘且荒?在一年以后,辦案單位如果收集到了新的證據(jù),可以向檢察院起訴,如果在一年內(nèi)辦案單位1沒有取得新的證據(jù),證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實,就要撤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