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訴如何變更強制措施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刑訴變更強制措施的方式:依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檢察院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審查后發(fā)現(xiàn)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可以建議變更強制措施;或公檢法機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以及法定期限屆滿,尚不能予以釋放或解除強制措施的,應變更強制措施。
《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五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檢察院仍應當對羈押的必要性進行審查。對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應當建議予以釋放或者變更強制措施。有關機關應當在十日以內將處理情況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九十六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shù)?,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院。 第九十九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對被采取強制措施法定期限屆滿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應當予以釋放、解除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或者依法變更強制措施。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刑訴變更強制措施的方式:依據(jù)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檢察院對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經審查后發(fā)現(xiàn)不需要繼續(xù)羈押的,可以建議變更強制措施;或公檢法機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以及法定期限屆滿,尚不能予以釋放或解除強制措施的,應變更強制措施。
-
強制措施如何變更?
強制措施的變更可以由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請求變更刑事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shù)?,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
2020.03.31 183 -
強制措施如何變更
強制措施的變更可以由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后,主動撤銷或者變更強制措施。同時也可以由被告人或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或人民檢察院提交強制措施的變更申請來進行變更。
2020.02.17 216 -
強制措施如何變更
強制措施的變更: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檢察機關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訴訟后,被告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起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2、人民法院或檢察機關收到變更強制措施的申請后,應當在三日之內作出決定,同意的,可以
2022.04.12 1,968
-
強制措施如何變更
公檢法機關主動變更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shù)?,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 (二)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
2022-05-29 15,340 -
如何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一、公安機關主動變更(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不當強制措施的,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二)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院。二、
2021-11-29 15,340 -
強制措施如何可以變更
公檢法機關主動變更 (一)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果發(fā)現(xiàn)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強制措施不當?shù)?,應當及時撤銷或者變更。 (二)公安機關釋放被逮捕的人或者變更逮捕措施的,應當通知原批準的人民檢察
2022-05-31 15,340 -
如何申請變更強制措施
依法可以申請變更強制措施。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收到申請后,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在三日內作出決定。
2021-11-24 15,340
-
01:10
變更強制措施的條款變更強制措施包括兩種,一種是應當變更強制措施,另一種是可以變更強制措施。 應當變更強制措施的情況有: 一審法院對其判處管制、宣告緩刑、單獨適用附加刑,判決還沒有生效的; 被告人被羈押的時間達到法院對其判處刑期時間的; 案件無法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
4,069 2022.04.17 -
00:56
醉駕刑事強制措施醉駕刑事強制措施包括:拘傳、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五種。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對醉酒駕駛者,并一定是要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一般都先會被刑事拘留,再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處理。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
1,772 2022.05.11 -
00:54
酒駕刑事強制措施拘役、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屬于我國刑事訴訟法中規(guī)定的強制措施。而對于危險駕駛罪的法定刑是:處拘役,并處罰金。對于危險駕駛罪不適合使用逮捕這一強制措施,因為逮捕的法定條件是: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對犯有危險駕駛罪的人適用可以拘留,根
1,31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