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第六條如何規(guī)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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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承租人轉租房屋的,應當經出租人書面同意的規(guī)定;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的材料;規(guī)定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記載的信息內容以及對違反本辦法的處罰等。房屋租賃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誠實信用原則。
《行政處罰法》第六條是這樣規(guī)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行政機關所給予的行政處罰,享有陳述權、申辯權;對行政處罰不服的,有權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行政機關違法給予行政處罰受到損害的,有權依法提出賠償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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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guī)定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令第5號公布網絡出版服務管理規(guī)定。該規(guī)定分總則、網絡出版服務許可、網絡出版服務管理、監(jiān)督管理、保障與獎勵、法律責任、附則7章61條,自2017年3月10日起施行,2002年6月27日國家新聞出版總署、信息
2022.08.09 1,112 -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是如何規(guī)定的
本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本條是關于商量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定。為了保障用人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和勞動者勞動權的實現(xiàn); 本法限定在特定要求和流程下,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商量一致且不違背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下,能夠解
2020.03.26 231 -
土地管理法第36條規(guī)定
第三十六條的內容是:非農業(yè)建設必須節(jié)約使用土地,可以利用荒地的,不得占用耕地;可以利用劣地的,不得占用好地。 禁止占用耕地建窯、建墳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礦、取土等。 禁止占用基本農田發(fā)展林果業(yè)和挖塘養(yǎng)魚。
2020.02.21 2,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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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全文第六十六條是如何規(guī)定的?
對報紙出版單位做出行政處罰,應告知其主辦單位和主管單位,可以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對報紙出版單位做出行政處罰,新聞出版行政部門可以建議其主辦單位或者主管單位對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予以行政處分或者調離崗
2022-09-20 15,340 -
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第二十六條規(guī)定
報紙開展新聞報道必須堅持真實、全面、客觀、公正的原則,不得刊載虛假、失實報道。報紙刊載虛假、失實報道,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其出版單位應當公開更正,消除影響,并依法承擔相應。
2022-09-18 15,340 -
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第58條如何規(guī)定的?
報紙出版單位違反本規(guī)定的,新聞出版行政部門視其情節(jié)輕重,可采取下列行政措施:(一)下達警示通知書;(二)通報批評;(三)責令公開檢討;(四)責令改正;(五)責令停止印制、發(fā)行報紙;(六)責令收回報紙;
2022-09-11 15,340 -
報紙出版管理規(guī)定第27條如何規(guī)定的?
報紙發(fā)表或者摘轉涉及國家重大政策、民族宗教、外交、軍事、保密等內容,應嚴格遵守有關規(guī)定。報紙轉載、摘編互聯(lián)網上的內容,必須按照有關規(guī)定對其內容進行核實,并在刊發(fā)的明顯位置標明下載文件網址、下載日期等。
2022-09-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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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報廢年限如何規(guī)定的1、9座及以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5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求繼續(xù)使用;則無需審批,經檢驗合格后可延長使用年限,定期檢驗1年2次,超過20年,則從第21年起定期檢驗1年4次。 2、旅游載客汽車及9座以上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10年,達到報廢標準后要
2,02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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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法賠償規(guī)定第53條侵權的專門法賠償規(guī)定第53條如下:機動車駕駛人發(fā)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或者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
1,084 2022.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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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賣合同糾紛管轄如何規(guī)定民事訴訟中,買賣合同糾紛是人民法院受理合同糾紛案件最基本、最常見的類型,買賣合同糾紛管轄權的確定依據是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的規(guī)定。實踐中,由于對合同履行地的不同理解,使得個案中合
1,735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