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彈藥罪的量刑標準及最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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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對搶奪彈藥罪的定罪標準: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搶奪彈藥罪指的是公然奪取國家機關、軍警人員和民兵彈藥的行為。
《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盜竊、搶奪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或者搶劫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的,或者盜竊、搶奪國家機關、軍警人員、民兵的槍支、彈藥、爆炸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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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照本條之規(guī)定,犯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危險物質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 (一)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數量達到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五倍以上的; (二)盜竊、搶奪軍用槍支的; (三)盜竊、搶奪手榴彈的; (四)盜竊、搶奪爆炸裝置,危害嚴重的; (五)達到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最低數量標準,并具有造成嚴重后果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
依照本條之規(guī)定,犯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危險物質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嚴重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節(jié)嚴重:(一)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數量達到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最低數量標準五倍以上的;(二)盜竊、搶奪軍用槍支的;(三)盜竊、搶奪手榴彈的;(四)盜竊、搶奪爆炸裝置,危害嚴重的;(五)達到本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最低數量標準,并具有造成嚴重后果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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