羈押一年多是什么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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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被羈押一年多的話,應該是已經(jīng)被逮捕了,而在《刑事訴訟法》中,對公安機關(guān)在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后的偵查期限有明確的規(guī)定,如果超過規(guī)定偵查期限沒有偵查終結(jié)而仍然將犯罪嫌疑人羈押的,就屬于違法羈押,辯護律師可以要求予以取保候?qū)?/a>,或?qū)`法羈押的違法行為進行申訴,以保護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權(quán)益不受侵犯?!缎淌略V訟法》第八十九條公安機關(guān)對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內(nèi),提請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在特殊情況下,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四日。對于流竄作案、多次作案、結(jié)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請審查批準的時間可以延長至三十日。人民檢察院應當自接到公安機關(guān)提請批準逮捕書后的七日以內(nèi),作出批準逮捕或者不批準逮捕的決定。人民檢察院不批準逮捕的,公安機關(guān)應當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釋放,并且將執(zhí)行情況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對于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彙?a target="_blank" href="http://www.cookingeasy.cn/zhishi/xingshi/qubaohoushen_jsjz/">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第一百五十四條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jié)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第一百五十五條因為特殊原因,在較長時間內(nèi)不宜交付審判的特別重大復雜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檢察院報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準延期審理。第一百五十六條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期限屆滿不能偵查終結(jié)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二個月:(一)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qū)的重大復雜案件;(二)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三)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件;(四)犯罪涉及面廣,取證困難的重大復雜案件。第一百五十七條對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guī)定延長期限屆滿,仍不能偵查終結(jié)的,經(jīng)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再延長二個月。第一百五十八條在偵查期間,發(fā)現(xiàn)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發(fā)現(xiàn)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的規(guī)定重新計算偵查羈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講真實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應當對其身份進行調(diào)查,偵查羈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計算,但是不得停止對其犯罪行為的偵查取證。對于犯罪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確實無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報的姓名起訴、審判。第一百六十九條人民檢察院對于公安機關(guān)移送起訴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nèi)作出決定,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半個月。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第一百七十一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guān)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jù)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四條規(guī)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jù)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jù)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guān)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nèi)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jù)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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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是一種刑事中的強制措施,指在一定期限內(nèi)對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狀態(tài)。而羈押的適用是非常嚴格的,需要根據(jù)具體的情況批準之后才可以適用,要注意的是羈押的場所包括監(jiān)獄、看守所、室留置室不是專門的羈押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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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超時間是什么罪
一般是以非法拘禁罪來定罪,如果是利用職權(quán)來進行違法的,可能還會以濫用職權(quán)罪來定罪。超期羈押是指依法被刑事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階段的羈押時間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羈押時限的一種違法行為。
2020.11.07 205 -
羈押一年超期嗎
羈押期限是對待偵査、起訴、審判的人犯關(guān)押的法定時限。中國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對被告人在偵査中羈押期限不得超過二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jié)的,可以經(jīng)上一級檢察院批準延長一個月。重大的犯罪集團案件和流竄作案的重大復雜案案件以及交通十分不便的邊
2020.10.21 218 -
羈押是什么意思? 羈押押關(guān)為什么要判刑
羈押抵刑期是指在判決執(zhí)行以前先行羈押的,先行羈押的期限可以折抵刑期。判處管制,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判處拘役,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判處有期徒刑,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2020.02.27 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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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一年多正常嗎
羈押一年多不太正常。刑事拘留最長37天,但經(jīng)批準逮捕后可繼續(xù)羈押,偵查期間還可延長,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后也有較長的時間。期間辦案部門認定無罪則可釋放并撤銷案件。如已提起公訴,則最后由法院根據(jù)具體的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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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羈押是指什么
羈押的含義是指刑事案件被告經(jīng)檢察官或法官合法傳喚、拘提到案、并逮捕后,法院認為被告犯罪嫌疑重大,而且有事實足認其有湮滅證據(jù)、串供、逃亡的可能,為保全證據(jù),防止逃亡,確保刑事訴訟及刑罰執(zhí)行,限制其人身自
2022-06-27 15,340 -
超期羈押罪是什么?
逾期拘留可能涉嫌非法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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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的羈押羈押期限是多長
偵查中的羈押期限,是指犯罪嫌疑人在偵查中被逮捕以后到偵查終結(jié)的期限。我國刑事訴訟法對偵查羈押期限明確加以規(guī)定,目的是為了切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人身自由和合法權(quán)益,防止案件久拖不決,提高偵查工作效率,保證
2021-06-10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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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是什么意思羈押不是是一種單獨的強制措施,是依附于拘留,逮捕之上的一種自然狀態(tài),指在一定的期限內(nèi)對被拘留或逮捕的人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手段。羈押有利于防止犯罪嫌疑人毀滅證據(jù)、串供、逃跑、自殺等有利于保證偵查起訴審判工作的順利進行。依據(jù)保障人權(quán)和無罪推
5,422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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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羈押規(guī)定是什么直接涉及到異地羈押的法律,主要規(guī)定在《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當中。該條要求公安機關(guān)在異地執(zhí)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guān)。在收到通知后,該公安機關(guān)應當予以配合。當然,《刑事訴訟法》中未提到“異地”二字,但與羈押相
3,236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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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種疾病不能羈押是什么我國刑法中并無明確規(guī)定六種疾病不能羈押。但是,對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以采取監(jiān)視居住或者取保候?qū)彽霓k法: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患有嚴重疾病,喪失生活自理能力的情形; 2、正在懷孕或者正處于哺乳期內(nèi)的婦女; 3、特殊案件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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