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后,公司公章是否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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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般都有一個行政章就是公章,一個財務章,一個合同專用章,簽訂合同可用公章或合同章,具有法律效力。 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的區(qū)別和聯系 (一)區(qū)別: 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除法律有特殊規(guī)定外(如發(fā)票的蓋章),均可以公章代表法人意志,對外簽訂合同及其他法律文件,具有極高的法律效力,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合同專用章,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在實際工作中,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二)聯系: 而關于合同專用章和公章的效力高下,實際上在使用過程中和司法實踐中是一樣的,對合同和協議而言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根據《民法典》規(guī)定,簽字或蓋章是選擇關系,意味著要么簽字,要么蓋章,要么簽字蓋章同時具備,這三種情況對于合同成立的意義是相同的。由于印章極易被偽造,并且印章的名義所有者(即印文所表示其姓名或名稱的印章擁有者)與實際控制者極易分離,所以,印章的證明力在本質上低于簽名的證明力。我們在交易活動中應當更重視簽名,因為簽名與簽名人之間聯系的確定性要遠遠大于印章與印章名義人之間的聯系,對方當事人只要當面簽名,就可以在相當程度上保證其簽名的效力與證明力。 《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條【合同成立時間】當事人采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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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散公司的效力
公司解散的效力如下: 1、進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進行清算。 2、公司仍存續(xù),但應停止積極營業(yè)活動。在清算期間,公司存續(xù),但不得開展積極的經營活動,即其活動限于與清算有關事務。 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
2020.11.22 167 -
公司法人借款加蓋公章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嗎?
由公司承擔還款責任,個人僅是經手人。希望我的解答對你有所幫助,敬請采納!建議您考慮委托律師提供專業(yè)的法律幫助,便于避免您的法律風險和經濟損失,以此來最大限度的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2024.06.01 39 -
公司內部合同是否具有效力?有法律效力嗎?
公司內部合同如果具備生效要件的有法律效力。合同的當事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真實;合同內容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強制性規(guī)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有效。
2021.01.31 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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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效力如何,公司解散后的法律效力是怎樣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公司一經解散,便產生以下效力: 1、停止一切積極活動。是指不得再開展新的經營業(yè)務,對原來進行的尚未完結的業(yè)務,公司仍可視具體情況決定是繼續(xù)完成還是終止。 2、成立清算組,接替公司董事會。除公司合并分立
2022-02-15 15,340 -
公司解散后,員工仍有工作且公司仍需支付遣散費嗎?
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斷。若企業(yè)為員工調整了新的工作內容,且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共識,那么該企業(yè)可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義務。反之,若未經雙方充分磋商,則企業(yè)仍應按照相關規(guī)定給予經濟賠償。當企業(yè)決定終止運營并
2024-11-16 15,340 -
公司先解散后清算有何法律效力
通常情況下,是先進行清算,再解散。在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要成立清算組,清算完畢后公司正式解散。 清算,是終結已解散公司的一切法律關系,處理公司剩余財產的程序。除公司因合并或分立解散無須清算,以及
2023-08-16 15,340 -
公司車輛過戶后,保險是否仍然有效?
根據《機動車登記規(guī)定》第十八條,已注冊登記的機動車的所有權發(fā)生轉移時,現機動車所有人必須在機動車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登記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轉移登記。在申請轉移登記之前,所有人還需要處理完涉及該車的道路交
2024-12-0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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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解散的形式有哪些根據《公司法》的相關規(guī)定,公司解散的形式有以下幾種: 1、一般解散, 一般解散的原因指的是只要有解散公司的事由出現,公司即可解散,根據法律的相關規(guī)定,一般解散的原因有:公司章程所規(guī)定的營業(yè)期限已滿或者規(guī)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現;股東大會決議解散
896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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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公司解散條件有哪些公司解散條件包括: 公司章程規(guī)定的營業(yè)時間已滿或出現別的解散事由。 公司的營業(yè)期滿,則須停止活動,進入解散。 經過會議討論,決定解散。 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要將公司解散的,可以讓董事會定出解散方案,由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作出決定。 因為公司合并
606 2021.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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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公司印章罪司法解釋在刑法上沒有“偽造公司印章罪”這一項罪名,該罪在刑法的罪名為“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主要指的是行為人采用偽造、變造、盜取或者買賣、搶奪、毀滅國家機關的公文、證件以及印章的行為,該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行為。 偽造公司印章
8,899 2022.0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