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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可撤銷的行政行為是哪六種
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予行政許可的; 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
2020.10.25 590 -
可以撤銷的行政許可有哪些
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情形有以下幾種: (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二)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 (四)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申請人準
2020.05.11 186 -
行政訴訟法院判決撤銷行政行為的形式有哪些
行政行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決撤銷或者部分撤銷,并可以判決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為: (一)主要證據(jù)不足的; (二)適用法律、法規(guī)錯誤的; (三)違反法定程序的; (四)超越職權的; (五)濫用職權的; (六)明顯不當?shù)摹?/p>
2020.09.15 2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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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撤銷行政行為的條件有哪些?
構成可撤銷具體行政行為的條件,主要是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和明顯不適當。違法是指具體行政行為合法要件的缺乏。合法要件主要是指下面將要提到的事實證據(jù)、法律適用和法定程序等具體行政行為的一般合法條件,以及單行法
2021-09-04 15,340 -
行政行為被撤銷后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1)行政行為自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撤銷的效力可一直追溯到行政行為作出之日; (2)如果行政行為被撤銷,那么,由此造成相對方的一切實際損失應由行政主體予以賠償; (3)如果行政行為的撤銷是因行政相
2022-03-21 15,340 -
可以撤銷的行政許可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行政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jù)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jù)職權,可以撤銷行政許可:(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
2022-02-15 15,340 -
可撤銷的行政許可,有哪些
有《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許可機關或者其上級行政機關,根據(jù)利害關系人的請求或者依據(jù)職權,可以依法撤銷行政許可。被許可人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行政許可的,應當依法予以撤銷行政
2022-04-04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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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機關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情形行政機關可以撤銷行政許可的情形,一般有以下的五種,具體如下:1、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2、超越法定職權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3、違反法定程序作出準予行政許可決定的;4、對不具備申請資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條件
3,584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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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訴訟可以撤訴嗎行政訴訟中的撤訴分為自愿撤訴和視為撤訴。首先自愿撤訴是指:原告申請撤訴或者被告改變其所作的行政行為,原告同意并申請撤訴的行為。視為撤訴有三種情形,第一是原告經(jīng)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第二是原告未經(jīng)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第三是:原告未按照規(guī)
4,193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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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象行政行為有哪些抽象行政行為主要包括下面兩類: 第一,行政立法行為。指的是行政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制定并頒布行政法規(guī)、、部門規(guī)章、地方政府規(guī)章的行為; 第二,除了行政立法行為以外的其他抽象行政行為。具體是指行政機關針對廣泛的、不特定的對象規(guī)
9,31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