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有幾種途徑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離婚有二種途徑: 一、夫妻雙方協(xié)議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核準頒發(fā)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三)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四)當事人持有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五)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fā)的結婚證; (六)當事人各提交2張2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七)當事人持有本規(guī)范(婚姻登記工作暫行規(guī)范)第二十三條至第二十八條規(guī)定的身份證件。 二、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調解離婚或判決準予離婚。 向法院起訴一般要提供雙方的結婚登記證明、身份證件、證據,書寫訴狀,到法院立案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
離婚途徑有幾種
辦理離婚手續(xù)有兩種途徑,具體如下: 1、協(xié)議離婚; 2、訴訟離婚。 協(xié)議離婚需要的證件是,雙方有效身份證件戶口簿、身份證,雙方簽訂的書面離婚協(xié)議以及雙方的結婚證。離婚冷靜期是三十天。申請離婚登記之日起30天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去民
2022.06.17 204 -
有幾種離婚途徑
有兩種離婚途徑: 1、協(xié)議離婚:夫妻雙方同意離婚,自愿就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問題達成協(xié)議,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經婚姻登記機關批準后頒發(fā)離婚證; 2、訴訟離婚:夫妻一方愿意離婚,另一方不愿離婚;或者雙方愿意離婚,但對子女撫養(yǎng)、財
2022.03.06 367 -
離婚途徑有哪幾種
離婚的途徑有兩種: (一)協(xié)議離婚:夫妻雙方均同意離婚,對于子女撫養(yǎng)、財產分割、債務處理等問題自愿達成一致意見,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核準后頒發(fā)離婚證。 (二)訴訟離婚:夫妻一方愿意離,另一方不愿離;或雙方均愿意離婚,但對子女
2021.02.07 202
-
離婚有幾種途徑,離婚有哪幾種途徑,離婚有哪幾種
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內容主要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孩子撫養(yǎng)權的分配以及一些約定內容,然后就帶上協(xié)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即可,
2022-03-23 15,340 -
離婚有幾種途徑,離婚的途徑有哪幾種
離婚有兩種方式可以選擇,當雙方都同意離婚的情況下可以協(xié)議離婚,協(xié)議內容主要是需要對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置、孩子撫養(yǎng)權的分配以及一些約定內容,然后就帶上協(xié)議書、身份證明、結婚證到當地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xù)即可,
2022-03-31 15,340 -
離婚有幾種種途徑?
離婚僅有以下兩種方式可供選擇: 一、協(xié)議離婚,雙方協(xié)商后,憑雙方的離婚協(xié)議書、結婚證、身份證、戶口本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婚姻登記機關應當對離婚登記當事人出具的證件、證明材料
2022-04-22 15,340 -
離婚有幾種途徑?
離婚有二種途徑: 一、夫妻雙方協(xié)議離婚,向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經核準頒發(fā)離婚證。 婚姻登記機關受理離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 (一)婚姻登記處具有管轄權; (二)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
2022-04-05 15,340
-
00:53
專利維權途徑有哪些專利維權的途徑有三點,分別是: 1、自行和解,在雙方平等協(xié)商的基礎上,達成和解協(xié)議; 2、向專利管理機關申請調解和處理,依靠行政手段責令侵權者停止侵權并對其進行處罰; 3、向法院起訴,要求侵權者停止侵權并賠償因侵權造成的經濟損失。 發(fā)明和實
1,559 2022.09.06 -
01:08
法律救濟途徑法律救濟途徑,具體如下: 1、行政復議。一般是指,行政相對人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向行政復議機關提出復查該具體行政行為的申請,行政復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被申請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適當性審查,并作出行政復議決定的
4,392 2022.04.17 -
01:02
宣告專利權無效途徑有哪些宣告專利權無效的救濟途徑只有一種,那就是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出申請本專利是無效的。自從專利授權的當日開始,任何人或者單位都可以向專利復審委員會提起專利無效宣告的請求。專利復審委員會受理之后,便會對此申請作出全部無效、部分無效以及維持的的決定書
1,254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