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是否可撤銷已履行部分
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能撤銷。合同可撤銷的原因有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欺詐、脅迫、乘人之危五種情形。并且特別規(guī)定,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訂立的合同,只有損害國家利益的才作為合同無效的原因。
法律依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八條
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第一百四十九條
第三人實施欺詐行為,使一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方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欺詐行為的,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二、合同可撤銷的期限是多長時間
合同可撤銷的期限一般是一年。因重大誤解訂立的、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詐脅迫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訂立的,當事人有權請求撤銷合同,其撤銷權時效期間是一年,由撤銷權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機關申請撤銷。
三、撤銷合同有什么后果
撤銷合同的后果有:
1.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如贈與合同被撤銷,被贈予人應將贈與物返還給贈與人,贈與物已經被使用無法返還的,應折價補償。
2.有過錯的當事人需要賠償損失。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合同撤銷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3.若訂立的合同是因為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財產收歸國家所有或者返還集體、第三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為 第三節(jié) 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 第一百四十七條 基于重大誤解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行為人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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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撤銷已履行終止的合同湖北在線咨詢 2023-10-25已經履行完畢的合同能撤銷,合同具備可撤銷的原因,是行使合同撤銷權的前提條件。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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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部分是否可以撤銷,有沒有法律規(guī)定山東在線咨詢 2023-10-14合同履行部分可以撤銷。一方有欺詐的故意等違法行為,使得當事人因陷入錯誤認識作出意思表示的,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合同被撤銷的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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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撤銷合同部分條款是否就是不履行上海在線咨詢 2022-11-24可以撤銷合同部分條款。如果合同只有部分內容符合可撤銷條件的,當然可以只撤銷部分內容,剩余部分內容繼續(xù)有效。當事人申請撤銷合同的,要向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提出撤銷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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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解除已履行部分是否有效黑龍江在線咨詢 2022-10-13合同解除已履行部分有效,但可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根據(jù)《民法典》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根據(jù)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當事人可以請求恢復原狀或者采取其他補救措施,并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合同因違約解除的,解除權人可以請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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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否在合同履行中撤銷合同貴州在線咨詢 2021-11-08是的,只要有法定的撤銷理由,當事人一方就可以行使撤銷權。根據(jù)法律規(guī)定,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在訂立合同時,以欺詐、脅迫等手段,使對方違背真實意思訂立的合同,有撤銷權的當事人可以行使撤銷權。所謂重大誤解,是指誤解者在表達意思時,對涉及合同法律效力的重要事項存在明顯缺陷,后果是誤解者利益損失較大,或者達不到誤解者訂立合同的目的。誤解直接影響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所謂明顯不公平的合同,是一方在緊迫或者缺乏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