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訴離婚程序如何進行
1、起訴離婚程如下:起草起訴狀、準備訴訟所需要的證據、向有管轄權的法院遞交起訴狀和證據、法院決定是否受理該訴訟、通知開庭、依法調解、審理、裁判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第一百二十九條人民法院對決定受理的案件,應當在受理案件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中向當事人告知有關的訴訟權利義務,或者口頭告知。
第一百三十九條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應當在開庭三日前通知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公開審理的,應當公告當事人姓名、案由和開庭的時間、地點。
第一百五十一條人民法院對公開審理或者不公開審理的案件,一律公開宣告判決。
當庭宣判的,應當在十日內發(fā)送判決書;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發(fā)給判決書。
宣告判決時,必須告知當事人上訴權利、上訴期限和上訴的法院。
宣告離婚判決,必須告知當事人在判決發(fā)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結婚。
二、協議離婚跟訴訟離婚有什么區(qū)別
1、程序的區(qū)別。
具備自愿離婚的雙方當事人,持有關證件,到民政婚姻登記處去辦理協議,也可以雙方一同到人民法院辦理協議,也可以在離婚訴訟中,經法院主持調解時達成一致協議。不同的是在民政部門發(fā)的是離婚證,而法院發(fā)的是調解書,法院的調解書就等于“離婚證”不必去民政部門再領離婚證。離婚只有民政部門和人民法院辦理離婚手續(xù),其他單位只能調和不能調離;
2、性質的區(qū)別。
離婚協議的內容看,包括三個主要內容,即自愿離婚、子女撫養(yǎng)、財產及債務處理等。其中自愿離婚即雙方自愿解除婚姻關系;子女撫養(yǎng)涉及當事人一方行使撫養(yǎng)權,另一方支付撫養(yǎng)費,包括子女的生活費、教育費和醫(yī)療費等費用。還包括未直接撫養(yǎng)小孩一方探視權及保障等內容;財產及債務處理則主要包括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的共同財產如何分割,共同債務如何清償等。
3、效力的區(qū)別。
登記離婚協議與訴訟離婚協議有同樣的法律效力;涉及人身關系都不能直接執(zhí)行;登記離婚協議與訴訟離婚協議的債務,不能對抗第債權人,,即“當事人的離婚協議或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已經對夫妻財產分割問題作出處理的債權人仍有權就夫妻共同債務向男女雙方主張的權利?!?/p>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二十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2017修訂)》第一百二十九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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