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法制辦副主任、新聞發(fā)言人高建新介紹,為做好2016年省政府立法計劃編制工作,從2015年9月起,省政府法制辦就向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發(fā)出了關于征集2016年立法計劃建議項目的通知,廣泛聽取和收集省有關部門對立法工作的意見和建議。對各部門報送的項目進行歸類整理,形成詳細的立法建議項目情況表。同時,江蘇省法制辦還與省人大法工委保持密切聯(lián)系,及時掌握省人大2016年立法計劃安排,做好相關銜接工作。
截至2015年10月底,江蘇省各有關部門和單位報送省政府規(guī)章建議項目39件。省政府法制辦對照立法計劃編制原則,根據這些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成熟程度、與上位法的關系等,篩選出其中確需通過立法來規(guī)范和保障的項目,并進行分檔,確定一檔項目(即力爭年內出臺的項目)、二檔項目(即抓緊研究、待條件成熟時適時提請審議的項目)和三檔項目(即需要積極研究論證的項目)。
最終,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的省政府規(guī)章項目共26件,其中一檔項目4件,包括《江蘇省氣象設施和氣象探測環(huán)境保護辦法》、《江蘇省新建居住區(qū)供配電設施管理辦法》、《江蘇省內河水上游覽經營活動安全管理辦法》、《江蘇省價格爭議調解處理辦法》等,這些項目將力爭在2016年年內出臺。另外還確定了二檔項目12件、三檔項目1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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