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
共同侵占單位財產(chǎn)三人依法被判刑
王新建系鄭州正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質(zhì)量部檢驗員。在工作期間,王新建結(jié)識了任該公司倉庫保管員的董玉良和任該公司服務部物料記帳員的王彬。2002年3月份,王新建找到董玉良,商量利用二人的職務便利,從倉庫盜竊本公司產(chǎn)品“3100主板”出去賣后分錢,得到董玉良的響應。王新建隨后又找到王彬,商量讓王彬聯(lián)系買主將偷來的主板賣掉,王彬也表示同意。隨后,王新建、董玉良陸續(xù)從該公司倉庫偷出“3100主板”146塊,價值246010元,其中給王彬60塊(價值101100元),讓其找人賣掉。后公司發(fā)現(xiàn)146塊“3100主板”被盜后,就向公安機關報了案。2002年8月27日,被告人王新建、董玉良、王彬分別被公安機關抓獲。同年9月2日,從王彬的工作地點提取到未被王彬賣掉的“3100主板”書6塊。
鄭州市中原區(qū)人民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新建、董玉良、王彬無視國法,身為公司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公司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gòu)成職務侵占罪,系共同犯罪,應予以懲處。法院依法以職務侵占罪,分別判處王新建、董玉良、王彬有期徒刑7年、7年、5年。
案例二:
貨款收回不上交私自揮霍被判刑
劉某原系安陽市某有限責任公司的業(yè)務員。從2004年1月至2005年11月,采用以客戶的名義書寫假收條的手段沖賬,將收回的73399.17元的貨款裝入自己的錢包,把該筆款項據(jù)為己有。
安陽市文峰區(qū)法院經(jīng)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劉某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單位財物,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職務侵占罪,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另六個月,非法所得73399.17元予以追繳。
案例三:
以公司名義借款后攜款潛逃構(gòu)成職務侵占罪
甲公司職員張某在工作中負責保管公章,并有權(quán)使用公章與他人簽訂合同。2003年1月,張某私自以公司名義,使用公章向乙公司借款二十萬元后,攜款逃走。
法院審理后認為,張某利用職務的便利,以甲公司的名義向乙公司借款,而后攜款潛逃,乙公司在簽訂借款合同中沒有過錯,其認為張某是在履行職務,自己是借款給甲公司,而非借款給張某個人,其合同安全應得到法律的保護,有權(quán)要求甲公司賠償損失。因此,張某的行為侵占的客體是甲公司的財物所有權(quán),客觀上利用了其在公司擔任的職務的便利,其行為構(gòu)成職務侵占罪。甲公司由于對其職員管理的疏忽,應承擔向乙公司還款的法律后果,而甲公司則只能事后再向張某索賠。
-
職務侵占罪自訴案件嗎:有關職務侵占罪
77人看過
-
職務侵占罪的認定,職務侵占罪的認定,職務侵占罪的
474人看過
-
認罪能否緩刑,職務侵占犯罪案例分析。
391人看過
-
職務侵占罪緩刑申請成功案例分享
478人看過
-
職務侵占罪立案標準職務侵占罪報案需要什么材料
103人看過
-
宋某職務侵占案!職務侵占該怎么定罪量刑?
418人看過
有期徒刑是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刑罰的一種,指在一定期限內(nèi)剝奪犯罪人的自由,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有期徒刑是我國適用面最廣的刑罰方法。 對于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最高減刑數(shù)額為原判刑期的一半。判刑十五年,最多減刑七年六個月。... 更多>
-
-
盜竊職務侵占罪怎么定型江西在線咨詢 2023-11-17確實出現(xiàn)了利用自身職務的便利侵占他人財物的行為的、這種盜竊侵占財物的行為是故意而為之的。盜竊職務侵占的行為在我國的相關的法律中被認定為是一種性質(zhì)惡劣的違法犯罪的行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
-
職務侵占罪屬于什么犯罪類型天津在線咨詢 2022-02-14職務侵占罪屬于侵犯財產(chǎn)類犯罪。侵犯財產(chǎn)罪是指故意非法地將公共財產(chǎn)和公民私有財產(chǎn)據(jù)為已有,或者故意毀壞公私和財物的行為。刑法分則第五章規(guī)定了十二種具體的侵犯財產(chǎn)犯罪。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的侵犯財產(chǎn)罪。包括搶劫罪、盜竊罪、詐騙罪、搶奪罪、聚眾哄搶罪、侵占罪、職務侵占罪、敲詐勒索罪。侵犯財產(chǎn)犯罪主體有是一般主體,可能是特殊主體。侵犯財產(chǎn)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的。多數(shù)犯罪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的。所謂“非法占
-
如何區(qū)分盜竊罪、盜竊罪、職務侵占罪與侵占罪、職務侵占罪(撈)案湖南在線咨詢 2022-02-14侵占罪、盜竊罪、職務侵占罪是三種常見的罪名,理論上,這三種罪名的界限是非常清楚的,然而,在司法實踐中,由于認識上的不同以及案件的復雜程度不一。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將他人的交給自己保管的財物、遺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拒不交還的行為;職務侵占罪,是公司、企業(yè)、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據(jù)為己有;盜竊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竊取他人占有的數(shù)額較大的財物,或者
-
2018北京職務侵占罪犯罪案例介紹?西藏在線咨詢 2023-05-22職務侵占罪(刑法第271條),是指公司、企業(yè)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