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境外收買情報罪的最新判例有哪些?
來源:法律編輯整理
時間: 2023-07-10 08:0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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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境外收買情報罪的判刑: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為境外收買情報罪的犯罪構成有哪些?
為境外收買情報罪的犯罪構成有: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專政的政權和社會主義制度。
2、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為境外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行為。
3、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
4、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
《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為境外的機構、組織、人員竊取、刺探、收買、非法提供國家秘密或者情報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情節(jié)較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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