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基建大國,我們的社會環(huán)境是由各項有質量保證的工程所組成的。就實際情況來看,工程項目具有繁雜性,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是較為常見的一類工程,根據(jù)我國相關法律的規(guī)定,各項工程在施工前,都必須按照相關規(guī)定制定具體的驗收規(guī)范,故而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也序言按照城市軌道交通通信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的規(guī)定,制定具體的驗收標準。
城市軌道交通工程質量驗收標準
1、總則
1.1為了加強軌道交通土建工程質量管理,統(tǒng)一北京市軌道交通土建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保證工程質量,制訂本標準。
1.2本標準適用于北京市新建、改建、擴建等軌道交通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凡在本標準中未做規(guī)定的,均按國家、行業(yè)及地方現(xiàn)行的有關強制性標準執(zhí)行。
1.3施工單位作為工程施工質量控制的主體,應對工程施工質量進行全過程控制,建設單位、監(jiān)理單位和勘察設計單位等各方應按有關規(guī)定的要求對施工階段的工程質量進行控制。
1.4工程施工應貫徹國民經濟可持續(xù)發(fā)展戰(zhàn)略,做好環(huán)境保護等工作,合理利用資源,做到文明生產、安全施工。
1.5工程質量的檢驗檢測工作取得的數(shù)據(jù)應真實可靠,完整、規(guī)范,全面反映工程質量狀況。所用方法和儀器設備應符合現(xiàn)行國家相關標準的規(guī)定,檢測單位或實驗室要具有相應的檢測資質。
1.6北京市軌道交通土建工程中所采用的承包合同和工程技術文件等對質量的要求應與本標準一致并不得低于本標準的規(guī)定。
1.7在工程施工中應加強施工監(jiān)控量測,監(jiān)測的具體要求應符合相關規(guī)范及設計文件的要求。
1.8對各單位工程中的臨時性工程(不作為永久性建筑物的一部分的工程)雖然不參加工程竣工質量驗收,但也應按相關的設計文件和質量標準進行控制,并應保留完整的技術資料。
1.9在工程驗收中,有關土建工程與設備、信號、供電等專業(yè)的接口問題,需要建設單位組織各專業(yè)的監(jiān)理工程師、設計、施工等單位進行聯(lián)合驗收,并要符合各相關專業(yè)的驗收標準。
1.10工程質量的驗收除應符合本標準外,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有關強制性標準的規(guī)定和設計單位設計文件要求。
2、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部分。
2.1
城市軌道交通
在不同型式軌道上運行的大、中運量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是當代城市中地鐵、輕軌、單軌、自動導向、磁浮等軌道交通的總稱。
2.2
地鐵
在城市中修建的快速、大運量用電力牽引的軌道交通。線路通常設在地下隧道內,也有的在城市中心以外地區(qū)從地下轉到地面或高架橋上。
2.3
建筑工程bildingengineering
為新建、改建或擴建房屋建筑物和附屬構筑物設施所進行的規(guī)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2.4
軌道交通土建工程civilengineeringfortracktransportation
為新建、改建或擴建城市軌道交通建筑物和附屬構筑物設施所進行的規(guī)劃、勘察、設計和施工、竣工等各項技術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實體。
2.5
工程施工質量constrctionalqalityofengineering
反映工程施工過程或實體滿足相關標準規(guī)定或合同約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環(huán)境保護等方面所有明顯和隱含能力的特性總和。
2.6
驗收acceptance
工程施工質量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的基礎上,參與建設活動的有關單位共同對檢驗批、分項、分部、單位工程的質量按有關規(guī)定進行檢驗,根據(jù)相關標準以書面形式對工程質量達到合格與否做出確認。
2.7
進場驗收siteacceptance
對進入施工現(xiàn)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等按相關標準規(guī)定要求進行檢驗,對產品合格與否作出確認。
2.8
檢驗批inspectionlot
按同一生產條件或按規(guī)定的方式匯總起來供檢驗用的由一定數(shù)量樣本組成的檢驗體。
2.9
檢驗inspection
對檢驗項目中的性能進行量測、檢查、試驗等,并將結果與標準規(guī)定要求進行比較,以確定每項性能是否合格所進行的活動。
2.10
見證witness
監(jiān)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現(xiàn)場監(jiān)督施工單位某過程完成情況的活動。
2.11
見證取樣檢測evidentialtesting
在監(jiān)理單位或建設單位監(jiān)督下,由施工單位有關人員現(xiàn)場取樣,并送至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所進行的檢測。
2.12
平行檢驗paralleracceptancetesting
監(jiān)理機構利用一定的檢查或檢測手段,在承包單位自檢的基礎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獨立進行檢查或檢測活動。
2.13
旁站stopandspervision
在工程的關鍵部位或關鍵工序的施工過程中,由監(jiān)理人員在現(xiàn)場進行的監(jiān)督活動。
2.14
交接檢驗handingoverinspection
由施工的承接方與完成方經雙方檢查并對可否繼續(xù)施工作出確認的活動。
2.15
抽樣檢驗samplinginspection
按照規(guī)定的抽樣方案,隨機地從進場的材料、構配件、設備或工程檢驗項目中,按檢驗批抽取一定數(shù)量的樣本所進行的檢驗。
2.16
抽樣方案samplingscheme
根據(jù)檢驗項目的特性所確定的抽樣數(shù)量和方法。
2.17
計數(shù)檢驗continginspection
在抽樣的樣本中,記錄每一個體有某種屬性或計算每一個體中的缺陷數(shù)目的檢驗方法。
2.18
計量檢驗qantitativeinspection
在抽樣檢驗的樣本中,對每一個體測量其某個定量特性的檢查方法。
2.19
觀感質量qalityofappearance
通過觀察和必要的量測所反映的工程外在的質量。
2.20
返修repair
對工程不符合標準規(guī)定的部位采取整修等措施。
2.21返工rework
對不合格的工程部位采取的重新制作,重新施工等措施。
2.22
缺陷defect
建筑工程施工質量中不符合規(guī)定要求的檢驗項或檢驗點,按其程度可分為嚴重缺陷和一般缺陷。
2.23
一般缺陷commondefect
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無決定性影響的缺陷。
2.24
嚴重缺陷seriosdefect
對結構構件的受力性能或安裝使用性能有決定性影響的缺陷。
2.25
工序constrctionalprocedre
工程施工過程的基本單元。
2.26
主控項目dominantitem
工程中的對安全、衛(wèi)生、環(huán)境保護和公眾利益起決定性作用的檢驗項目。
2.27
一般項目generalitem
除主控項目以外的檢驗項目。
2.28
混凝土結構concretestrctre
以混凝土為主制成的結構,包括素混凝土結構、鋼筋混凝土結構、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結構等。
2.29
變形縫deformationjoint
為減輕不均勻變形對建筑物的影響而在建筑物中預先設置的間隙。
2.30
施工縫constrctionjoint
在混凝土澆筑過程中,因設計要求或施工需要分段澆筑而在先、后澆筑的混凝土之間所形成的接縫。
2.31
明挖法ctandcover
由地面挖開的基坑中修筑地鐵車站、隧道的方法。
2.32
盾構法shieldmethod
用盾構修筑隧道的暗挖施工方法,盾構是一種鋼制殼體內配有開挖和拼裝襯砌管片等設備,在鋼殼體的保護下進行開挖、推進、襯砌和注漿等作業(yè)。盾構又根據(jù)開挖的方法和斷面形狀的不同,分為多種類型。
2.33
蓋挖順筑法coverandct_bottomp
是在地面修筑維持地面交通的臨時路面及其支撐后,自上而下開挖土方至基坑底設計標高,再自下而上修筑結構。
2.34
蓋挖逆筑法coverandct_toptodown
其作業(yè)順序與傳統(tǒng)的明挖法相反,方法是開挖地面修筑結構頂板及其豎向支撐結構后,在頂板的下面自上而下分層開挖土方分層修筑結構。
2.35
旋噴樁agerinjectedpile
利用鉆機把帶有可旋轉噴嘴的注漿管鉆進土層的預定位置,用高壓將漿液從噴嘴中噴射出,沖擊破壞土體,與漿液攪拌混合形成的樁體。
2.36
摩擦樁frictionpile
主要靠表面與土體之間的摩擦力支承荷載的樁。
2.37
擠密樁compactionpile
首先振沖器的強力振動使土層擠密,并通過填料進一步加密土層而形成的樁體。
2.38
水泥強度cementstrength
水泥強度用強度等級表示,水泥強度等級按規(guī)定齡期的抗壓強度和抗折強度來劃分,單位為MPa,水泥的強度等級依次為32.5,32.5R,42.5,42.5R,52.5,52.5R,62.5,62.5R。
2.39
混凝土耐久性drabilityofconcrete
在正常設計、施工、使用和維護條件下,混凝土在設計使用期內所具有的抗凍、抗碳化、防止鋼筋腐蝕和抗?jié)B的能力。
2.40
先張法pretensioningmethod
先在臺座上張拉預應力鋼筋,然后澆筑混凝土以形成預應力混凝土構件的施工方法。
2.41
后張法post-tensioningmethod
先澆筑混凝土,待達到規(guī)定的強度后再張拉預應力筋以形成預應力混凝土構件的施工方法。
2.42
防水等級gradeofwaterproof
根據(jù)工程對防水的要求確定的結構允許滲漏水量的等級標準。
2.43
軌道結構trackstrctre
路基面或結構面以上的線路部分,由鋼軌、扣件、軌枕、道床等組成。
2.44
無縫線路seamlesstrack
鋼軌連續(xù)焊接或膠結超過兩個伸縮區(qū)長度的軌道。
2.45
整體道床monolithictrack-bed
用混凝土等材料灌筑的道床。
2.46
路基sbgrade
經開挖和填筑而成的直接支撐軌道結構的基礎結構物。
2.47
過渡段transitionarysection
路堤與橋臺、路堤與橫向構筑物、整體道床與碎石道床等的銜接處,為使軌道剛度與沉降平順過渡而設置的區(qū)域。
3、基本規(guī)定
3.1一般規(guī)定
3.1.1工程施工現(xiàn)場質量管理應有相應的施工技術標準、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和施工質量檢驗制度。
3.1.2工程應按下列規(guī)定進行施工質量控制:
a)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構配件和設備,施工單位應對其外觀、規(guī)格、型號和質量證明文件等進行驗收,并經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認可。凡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施工單位應進行檢查,監(jiān)理單位應按規(guī)定進行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檢測;
b)各工序應按施工規(guī)范和技術標準進行質量控制,每道工序完成后,施工單位應進行檢查,并形成記錄;
c)工序之間應進行交接檢驗,上道工序應滿足下道工序的施工條件和技術要求。相關專業(yè)工序之間的交接檢驗應經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認可,未經檢查或經檢查不合格的不得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3.1.3工程施工質量應按下列要求進行驗收:
a)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本標準和相關專業(yè)驗收規(guī)范的有關規(guī)定;
b)工程施工質量應符合工程勘察、設計文件的要求;
c)工程施工質量的驗收均應在施工單位自行檢查合格的基礎上進行;
d)檢驗批的質量應按主控項目和一般項目進行檢驗;
e)隱蔽工程在隱蔽前應由施工單位通知監(jiān)理單位進行驗收,并應形成驗收文件;
f)涉及結構安全的試塊、試件和現(xiàn)場檢驗項目,監(jiān)理單位應按規(guī)定進行平行檢驗或見證取樣檢測(見證檢測);
g)對涉及結構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應進行抽樣檢測;
h)單位工程的觀感質量應由驗收人員通過現(xiàn)場檢查共同確認;
i)承擔見證取樣檢測及有關結構安全檢測的單位應具有相應的資質;
j)參加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的各方人員應具備規(guī)定的資格。
3.2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
3.2.1工程施工質量驗收劃分為單位工程(子單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項工程和檢驗批。
3.2.2單位工程應按一個完整工程或一個相當規(guī)模的施工范圍劃分。
劃分原則:
a)具備獨立施工條件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建筑物及構筑物為一個單位工程;
b)建筑規(guī)模較大的單位工程,可將其能形成獨立使用功能的部分為一個子單位工程。
3.2.3分部工程應按一個完整部位或主要結構及施工階段劃分。
劃分原則:
a)按專業(yè)性質、建筑物部位確定;
b)當分部工程較大或較復雜時,可按材料種類、施工特點、施工程序、專業(yè)系統(tǒng)及類別等劃分為若干個子分部工程。
3.2.4分項工程應按工種、工序、材料、施工工藝等劃分。
3.2.5檢驗批可根據(jù)施工及質量控制和驗收需要按施工段或部位等劃分.
3.3工程質量驗收
3.3.1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應包括如下內容:
a)實物檢查,按下列方式進行:
1)對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的檢驗,應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執(zhí)行;
2)對混凝土強度等,應按國家現(xiàn)行有關標準和本標準規(guī)定的抽樣檢驗方案執(zhí)行;
3)對本標準中采用計數(shù)檢驗的項目,應按抽查總點數(shù)的合格點率進行檢查。
b)資料檢查,包括原材料、構配件和設備等的質量證明文件(質量合格證、規(guī)格、型號及性能檢測報告等)和檢驗報告、施工過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檢和交接檢驗記錄、平行檢驗報告、見證取樣檢測報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
3.3.2檢驗批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主控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全部合格。
b)一般項目的質量經抽樣檢驗合格;有允許偏差的抽查點,除有專門要求外,合格點率應達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點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規(guī)定的允許偏差1.5倍。
c)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據(jù)、質量檢查記錄。
3.3.3分項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guī)定。
b)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3.3.4分部工程(子分部)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分部工程所含分項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地基與基礎、主體結構等分部工程中有關安全及功能的檢驗和抽樣檢測結果應符合有關規(guī)定。
d)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3.3.5單位工程(子單位)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a)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b)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c)單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關安全和功能的檢測資料應完整。
d)主要功能項目的抽查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yè)質量驗收標準的規(guī)定。
e)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3.3.6當檢驗批質量不符合要求時,應按以下規(guī)定進行處理:
a)經返工重做的或更換構配件、設備的檢驗批,應重新進行驗收。
b)當檢驗批的試塊、試件強度不能滿足要求時,經有資質的法定檢測單位檢測鑒定,能夠達到設計要求的檢驗批,應予以驗收。
3.3.7通過返修或加固處理仍不能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嚴禁驗收。
3.4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和組織
3.4.1檢驗批應由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報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由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專職質量檢查員等進行驗收。監(jiān)理單位(建設單位)應對全部主控項目進行檢查;對一般項目的檢查驗收,標準中規(guī)定監(jiān)理單位檢驗數(shù)量的,監(jiān)理單位必須檢查;標準中沒有規(guī)定監(jiān)理單位檢驗數(shù)量的,可根據(jù)具體情況進行抽查,抽查數(shù)量根據(jù)工程量確定。檢驗批的質量驗收按該標準附件《驗收表格》中相應的檢驗批驗收表格填寫記錄,無相應的檢驗批質量驗收表格的按表3.4.1填寫。
3.4.2分項工程完工且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專業(yè)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分項工程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并按表3.4.2填寫記錄。
3.4.3分部工程完工且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和技術、質量負責人進行驗收,并按表3.4.3填寫記錄。
3.4.4單位工程完工且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監(jiān)理、施工、設計單位進行驗收,建設等單位參加,并按表3.4.4-1~3.4.4-4填寫記錄。
3.4.5全部單位工程完工后,各施工單位自檢并向總監(jiān)理工程師提交工程驗收報告,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組織監(jiān)理、施工、設計單位進行竣工預驗收,建設、運營等單位參加。
3.4.6預驗收合格后,由運營單位會同建設單位組織試運行,試運行3個月合格后,由監(jiān)理單位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
3.4.7建設單位收到工程竣工驗收申請報告后,由建設單位(項目)負責人組織驗收,參加驗收的有施工、設計、監(jiān)理、運營單位、政府質量安全監(jiān)督及城建檔案管理等部門。
3.4.8竣工驗收合格后,試運營一年,試運營合格后,市軌道交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組織驗收委員會進行國家驗收,建設、運營等單位參加,驗收合格后向市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3.4.9單位工程有分包單位施工時,分包單位應對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按本標準規(guī)定的程序進行驗收,總包單位應派人參加。分包工程完成后,應將有關工程資料移交總包單位。
3.4.10當參加驗收各方對工程施工質量驗收意見不一致時,可申請軌道交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委托的質量監(jiān)督部門協(xié)調處理。
4、明挖車站(區(qū)間)
4.1基坑圍護與地基加固
4.1.1一般規(guī)定
4.1.1.1明挖基坑必須保持基坑圍護結構內地下水位穩(wěn)定在基底0.5m以下。
4.1.1.2明挖工程采用的圍護結構及其支護體系,必須經有資質的設計單位進行正式設計以確保安全,滿足使用要求。
4.1.1.3圍護樁(墻)的外輪廓線應根據(jù)樁(墻)的施工誤差、基坑開挖產生的水平位移、側墻外邊防水層及其找平層的厚度等影響適當外放。
4.1.2基坑支護混凝土灌注樁
主控項目
4.1.2.1灌注樁的原材料和混凝土強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符合本標準第13章的相關規(guī)定。
檢驗數(shù)量:按原材料品種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混凝土試件留置,同一配合比的混凝土每灌注50m3必須留置1組試件,小于50m3的樁,每根樁必須有一組試件。施工單位全部檢查,監(jiān)理單位按施工單位檢查數(shù)量的30%見證取樣檢測,且至少1次。
檢驗方法:觀察檢查和檢查材料合格證、做坍落度、抗壓強度等試驗。
4.1.2.2支護樁的樁位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允許偏差為:軸線和垂直軸線方向均不應超過50mm。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經緯儀、用鋼尺量。
4.1.2.3成孔深度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其允許偏差為300mm,0。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逐孔檢查。
檢驗方法:用鋼尺量。
4.1.2.4混凝土灌注樁的鋼筋籠的制作必須符合設計的要求。其允許偏差為:主筋間距±10mm,長度±50mm。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用鋼尺量。
一般項目
4.1.2.5樁身垂直度允許偏差為3‰。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吊線吊量計算、測斜儀。
4.1.2.6鋼筋籠的直徑和箍筋間距允許偏差為:直徑:±10mm;箍筋間距:±20mm。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用鋼尺量。
4.1.2.7冠梁施工前,應將支護樁樁頂浮漿鑿除清理干凈,樁頂以上出露的鋼筋長度應達到設計要求。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用鋼尺量。
4.1.3地下連續(xù)墻
主控項目
4.1.3.1地下連續(xù)墻工程所用原材料、墻體強度等級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并符合本標準第13章的相關規(guī)定。
檢驗數(shù)量:每一單元槽段混凝土制作抗壓強度試件一組。鋼筋、水泥等原材料按進場的批次和產品的抽樣檢驗方案確定;施工單位全部檢查,監(jiān)理單位按施工單位檢查數(shù)量的30%見證取樣檢測,且至少1次。
檢驗方法:觀察和檢查材料合格證、檢查試驗報告。
4.1.3.2地下連續(xù)墻的鋼筋骨架和預埋管件的安裝應牢固無遺漏。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按單元槽段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和用鋼尺量。
4.1.3.3地下連續(xù)墻的裸露墻面應表面密實,無滲漏??锥础⒙督?、蜂窩累計的面積不超過單元槽段裸露面積的5%。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按單元槽段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觀察和用鋼尺量。
4.1.3.4地下連續(xù)墻的垂直度:永久結構允許偏差為1/300,臨時結構1/150。
檢驗數(shù)量:施工單位、監(jiān)理單位全部檢查。
檢驗方法:超聲波測槽儀或成槽機上的監(jiān)測系統(tǒng)。
是為了規(guī)范土建工程的管理,是的交通通信工程的質量得到保證,從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fā)生。在具體的軌道工程完工之后,必須按照既定的規(guī)范進行驗收合格之后,才能進行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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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消防工程驗收規(guī)范遼寧在線咨詢 2022-07-21防排煙系統(tǒng)用《通風與空調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243---2002);消防電氣相關的《建筑電氣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guī)范》(GB50303—2002);還有:《泡沫滅火系統(tǒng)施工及驗收規(guī)范》(GB50281-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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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供水管道工程質量驗收規(guī)范山西在線咨詢 2022-03-13供水企業(yè)新建、改建、擴建供水工程項目,應當符合衛(wèi)生要求,選址和設計審查、竣工驗收應當通知供水、衛(wèi)生等行政主管部門參加。用水單位自行投資建設與公共供水管道連接的戶外管道及其附屬設施,其設計方案需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組織技術性審查。工程竣工后,經供水行政主管部門和供水企業(yè)參與驗收合格,方可與公共供水管道連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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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軌道交通條例范圍遼寧在線咨詢 2022-03-16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是指公共交通系統(tǒng)中的輕軌、地鐵等公共客運系統(tǒng)。本條例所稱專業(yè)規(guī)劃包括供電規(guī)劃及軌道交通車輛基地、換乘設施、控制中心、設備維修基地等生產設施規(guī)劃。本條例所稱軌道交通設施,包括軌道交通的軌道、橋梁、隧道、車站(含出入口、通道)、換乘設施、車輛、車場、通風亭、冷卻塔、變電站、供電設施、通信設施、機電設備和其他附屬設施。本條例所稱控制保護區(qū),是指為保障軌道交通安全建設和運營安全而在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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軌道交通工程質量驗收管理暫行辦法全文是怎樣的?香港在線咨詢 2023-10-14第一條為規(guī)范城市軌道交通建設工程驗收工作,依據(jù)《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備案管理辦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竣工驗收規(guī)定》和《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安全質量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guī)定,結合城市軌道交通工程建設的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