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法律對商品的價格問題提出了明確的解釋,常見的哄抬物價的行為包括:商戶互相串通,操縱市場價格。以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上漲。利用虛假的,使人誤解的方式,誘導個體與其進行交易。采取抬高等級或者壓低等級等手段收購、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變相提高價格。
哪些行為可認為哄抬物價
1、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捏造漲價信息。
(1)虛構購進成本的;
(2)虛構本地區(qū)貨源緊張或者市場需求激增的;
(3)虛構其他經營者已經或者準備提價的;
(4)虛構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預期的其他信息的。
2、經營者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認定為散布漲價信息。
(1)散布捏造的漲價信息的;
(2)散布的信息雖不屬于捏造信息,但使用“嚴重缺貨”“即將全線提價”等緊迫性用語或者誘導性用語,推高價格預期的;
(3)散布言論,號召或者誘導其他經營者提高價格的;
(4)散布可能推高防疫用品、民生商品價格預期的其他信息的。
3、經營者有以下情形之一,可以認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第六條第(2)項所規(guī)定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1)生產防疫用品及防疫用品原材料的經營者,不及時將已生產的產品投放市場,經市場監(jiān)管部門告誡仍繼續(xù)囤積的;
(2)批發(fā)環(huán)節(jié)經營者,不及時將防疫用品、民生商品流轉至消費終端,經市場監(jiān)管部門告誡仍繼續(xù)囤積的;
(3)零售環(huán)節(jié)經營者除為保持經營連續(xù)性保留必要庫存外,不及時將相關商品對外銷售,經市場監(jiān)管部門告誡仍繼續(xù)囤積的。
生產環(huán)節(jié)、批發(fā)環(huán)節(jié)經營者能夠證明其出現(xiàn)本條第(1)項、第(2)項情形,屬于按照政府或者政府有關部門要求,為防疫需要進行物資儲備或者計劃調撥的,不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對于零售領域經營者,市場監(jiān)管部門已經通過公告、發(fā)放提醒告誡書等形式,統(tǒng)一向經營者告誡不得非法囤積的,視為已依法履行告誡程序,可以不再進行告誡,直接認定具有囤積行為的經營者構成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4、經營者出現(xiàn)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認定構成《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第六條第(3)項所規(guī)定的哄抬價格違法行為。
(1)在銷售防疫用品過程中,強制搭售其他商品,變相提高防疫用品價格的;
(2)未提高防疫用品或者民生商品價格,但大幅度提高配送費用或者收取其他費用的;
(3)經營者銷售同品種商品,超過1月19日前(含當日,下同)最后一次實際交易的進銷差價率的;
(4)疫情發(fā)生前未實際銷售,或者1月19日前實際交易情況無法查證的,經營者在購進成本基礎上大幅提高價格對外銷售,經市場監(jiān)管部門告誡,仍不立即改正的。
經營者有本條第(3)項情形,未造成實際危害后果,經市場監(jiān)管部門告誡立即改正的,可以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予處罰。
本條第(4)項“大幅度提高”,由市場監(jiān)管部門綜合考慮經營者的實際經營狀況、主觀惡性和違法行為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在案件查辦過程中結合實際具體認定。
那么在疫情防控期間各個級別的主管部門也是會加強對防疫用品以及商品市場價格的監(jiān)測,同時各級別的市場監(jiān)管部門也是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如果說發(fā)現(xiàn)了廠家有哄抬物價的情況下,也是需要及時向相關部門進行舉報,如果發(fā)現(xiàn)情況屬實也是會給予一定的罰款。
《價格法》第十四條: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一)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二)在依法降價處理鮮活商品、季節(jié)性商品、積壓商品等商品外,為了排擠競爭對手或者獨占市場,以低于成本的價格傾銷,擾亂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損害國家利益或者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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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當價格行為是指經營者違反價格活動的基本規(guī)范,采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侵害了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干擾破壞了正常價格秩序的行為。 不正當價格行為這對市場公平競爭危害巨大,不利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健康發(fā)展。因此,必須禁止不正當的價格行為...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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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哄抬物價的認定標準是如何山東在線咨詢 2022-11-271、各地對于口罩進銷差價的規(guī)定不同,對于口罩價格是否構成哄抬物價沒有一個統(tǒng)一的界定標準。 2、例如湖北省市場監(jiān)管局規(guī)定:公共衛(wèi)生一級響應期間,與疫情相關的醫(yī)用商品、防護消毒商品等一律不得漲價;所售商品無參照價,購銷差價額超過15%的,構成哄抬價格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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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處罰特大疫情哄抬物價澳門在線咨詢 2022-09-0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guī)定,如果在疫情期間哄抬物價,違法數額較大或者造成嚴重的后果,可能構成非法經營罪。另外,如果對政府指導價拒不履行者,會責令整改并沒收違法所得?!蹲罡呷嗣穹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妨害預防、控制突發(fā)傳染病疫情等災害的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違反國家在預防、控制突發(fā)傳染病疫情等災害期間有關市場經營、價格管理等規(guī)定,哄抬物價、牟取暴利,嚴重擾亂市場秩序,違法所得數額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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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發(fā)揮疫情哄抬物價作用陜西在線咨詢 2022-09-01可以舉報。一、撥打12020舉報電話疫情防控期間,各級價格主管部門要加強防疫用品和重要民生商品市場價格監(jiān)測分析,認真開展市場調查,及時報告價格異常波動和市場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各級市場監(jiān)管部門要加大市場巡查力度,嚴厲打擊哄抬價格違法行為,對典型案例要進行公開曝光。歡迎市民朋友積極參與監(jiān)督,可通過撥打12020進行價格問題舉報。二、微信舉報打開微信進入后,點擊我的,選擇支付。選擇城市服務的圖標進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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哄抬物價認定標準都是哪些北京在線咨詢 2023-01-05只要是高于正常市場價值就屬于哄抬價格??梢杂枰粤P款,責令停業(yè)整頓或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的處罰?!秲r格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guī)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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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物價算是哄抬價格?江蘇在線咨詢 2023-12-09法律對超出市場價格多少屬于違法沒有明確規(guī)定。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14條第3款及《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guī)定》第6條的規(guī)定,“哄抬價格”構成違法需要滿足兩個條件: 一是捏造、散布漲價信息; 二是哄抬價格,哄抬的幅度過高,漲價的速度過快的。 是否違法,監(jiān)管部門需要綜合考慮商品銷售成本、參考往期或同類商家銷售價格進行甄別,主要是看漲價行為是否超過成本上漲的幅度和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