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對象是指有關機關。這里的機關在一般情況下是司法機關,即負有偵查、起訴、審判職能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及其派出單位,如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等。因為自首的本質是主動將自己交付給司法機關追訴。向司法機關以外的其他機關投案,最終也必將移送到司法機關,符合自首特征,應以自首論處。
相關法律依據(jù)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
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規(guī)定:
第一條根據(jù)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1)自動投案,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機關發(fā)覺,或者雖被發(fā)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收到訊問、未被采取強制措施時,主動、直接向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單位、城鄉(xiāng)基層組織或者其他有關負責人員投案的;犯罪嫌疑人因病、傷或者為了減輕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為投案,或者先以信電投案的;罪行未被司法機關發(fā)覺,僅因形跡可疑被有關組織或者司法機關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自己的罪行的;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緝、追捕過程中,主動投案的;經查實確已準備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機關捕獲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動,而是經親友規(guī)勸、陪同投案的;公安機關通知犯罪嫌疑人的親友,或者親友主動報案后,將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
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又逃跑的,不能認定為自首。
(二)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后,如實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犯有數(shù)罪的犯罪嫌疑人僅如實供述所犯數(shù)罪中部分犯罪的,只對如實供述部分犯罪的行為,認定為自首。
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還應當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則應當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的共同犯罪事實,才能認定為自首。
犯罪嫌疑人自動投案并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后又翻供的,不能認定為自首,但在一審判決前又能如實供述的,應當認定為自首。
第二條根據(jù)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不同種罪行的,以自首論。
第三條根據(jù)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的規(guī)定,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對于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具體確定從輕、減輕還是免除處罰,應當根據(jù)犯罪輕重,并考慮自首的具體情節(jié)。
第四條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與司法機關已掌握的或者判決確定的罪行屬同種罪行的,可以酌情從輕處罰;如實供述的同種罪行較重的,一般應當從輕處罰。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被告人對行為性質的辯解是否影響自首成立問題的批復》規(guī)定:
根據(jù)刑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的規(guī)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告人對行為性質的辯解不影響自首的成立。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規(guī)定:
一、關于“自動投案”的具體認定
《解釋》第一條第(一)項規(guī)定七種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體現(xiàn)了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動性和自愿性。根據(jù)《解釋》第一條第(一)項的規(guī)定,犯罪嫌疑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應當視為自動投案:(1)犯罪后主動報案,雖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沒有逃離現(xiàn)場,在司法機關詢問時交代自己罪行的;(2)明知他人報案而在現(xiàn)場等待,抓捕時無拒捕行為,供認犯罪事實的;(3)在司法機關未確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詢問時主動交代自己罪行的;(4)因特定違法行為被采取勞動教養(yǎng)、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強制隔離戒毒等行政、司法強制措施期間,主動向執(zhí)行機關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為的;(5)其他符合立法本意,應當視為自動投案的情形。
罪行未被有關部門、司法機關發(fā)覺,僅因形跡可疑被盤問、教育后,主動交代了犯罪事實的,應當視為自動投案,但有關部門、司法機關在其身上、隨身攜帶的物品、駕乘的交通工具等處發(fā)現(xiàn)與犯罪有關的物品的,不能認定為自動投案。
交通肇事后保護現(xiàn)場、搶救傷者,并向公安機關報告的,應認定為自動投案,構成自首的,因上述行為同時系犯罪嫌疑人的法定義務,對其是否從寬、從寬幅度要適當從嚴掌握。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應認定為自首,但應依法以較重法定刑為基準,視情決定對其是否從寬處罰以及從寬處罰的幅度。
犯罪嫌疑人被親友采用捆綁等手段送到司法機關,或者在親友帶領偵查人員前來抓捕時無拒捕行為,并如實供認犯罪事實的,雖然不能認定為自動投案,但可以參照法律對自首的有關規(guī)定酌情從輕處罰。
-
自首投案應該怎么判
334人看過
-
自首一般是去哪里自首
222人看過
-
詐騙罪應該怎樣投案自首
478人看過
-
投訴違章建筑應該去哪里投訴
283人看過
-
投訴拆遷:應該去哪里求助?
313人看過
-
商標侵權應該去哪里投訴
336人看過
自首是指犯罪分子犯罪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為。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針對犯罪較輕的,可免除處罰。如果是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犯罪分子,若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核查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也... 更多>
-
自首投案去哪兒去江西在線咨詢 2022-11-05投案自首就是罪犯犯罪后自動投案的時間。審理時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可供投案自首的對象: 1、公安、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 2、其所在單位; 3、城鄉(xiāng)基層組織; 4、以上單位的有關負責人員。
-
違建你應該去哪里投訴浙江在線咨詢 2022-05-22可以向當?shù)氐某青l(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投訴違反城鄉(xiāng)規(guī)劃的行為。拍下違章建筑的照片即可作為證據(jù)。違章建筑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xiāng)規(guī)劃法》第六十六條建設單位或者個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xiāng)規(guī)劃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可以并處臨時建設工程造價一倍以下的罰款: (一)未經批準進行臨時建設的
-
如何算自首,如果自首是不是可以減刑,該去哪里自首?黑龍江在線咨詢 2022-07-31刑法第六十七條【自首】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至于怎樣算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guī)定的自首情節(jié),但是如果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fā)生的,可以減輕
-
交通肇事罪自首是否應該投案立案遼寧在線咨詢 2023-08-13交通肇事罪存在自首,肇事者在被抓獲前,主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就可以構成自首。不僅是交通肇事罪,任何罪名中都可以存著自首,對于自首的嫌疑人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犯罪以后自動投案。自動投案,一般是指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公安、檢察、審判等辦案機關發(fā)覺,或者雖被發(fā)覺,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辦案機關的調查談話、訊問,或者未被宣布采取調查措施或者強制措施、未被群眾扭送時,主動將自己置于辦案機關的合
-
強制加班應該去哪里投訴青海在線咨詢 2022-06-08用人單位存在強制加班的行為,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zhí)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