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欠款人委托你寫的,那么你需要獲得欠款人的書面授權,因為口頭的授權可能到時不承認就很麻煩。
2、如果因此而到法院,你可以把相關經過說清楚,必經借款人不是你,你只是寫了欠條,不能就認定你還錢。
3、即使欠款人不還錢,或者不承認該借款的存在,你一般也不會承擔責任,除非你在欠條中有擔保的條款。
一、欠條如何寫?
(一)寫欠條的注意事項:
好多人可能感覺寫欠條很簡單,可就有很多欠條到了法院,麻煩多多,最后可能拿著欠條打不贏官司。
1、最好一式2份,兩方簽字。免對方涂改說不清楚。大家知道簽字表示對以上內容的認可,如果就別人手里那一份,你沒有,好,對方把上面加上一些內容,比如寫著借一萬,空白處別人加了一句又借一萬的話,到了法院,你就可能被法院判決還2萬了。
2、寫清楚是人民幣還是別的啥幣種,否則明明借給人的是美元,沒寫到了法院對方說是人民幣,法院一般就按人民幣判了。
3、大小寫都要有,不然加個零,你就說不清楚了,我想說時間也要大寫,最好,比如2000年還錢,你是這么寫的,結果對方給法庭的是2006年還錢,那你可能就只好再多等6年了。
4、如果別人給你寫欠條,應該當你面讓他寫,不然到了法院他說不知道借過錢,不是他寫的欠條,你借出去的錢可能永遠與你拜拜了。
5、最后,如果你不想送給別人那筆錢,最好2年內起訴,法律上是權利不用過期作廢的,那怕你借給人家100萬,只要對方說你2年多了一直沒要,你可能確實沒要,也可能要了沒留證據。那么,對不起,你的100萬就可能再也要不回來了。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yè)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二)欠條的格式
欠條
今借到張三(身份證號碼:1234567890)現金123456元,大寫:壹拾貳萬叁仟肆佰伍拾陸圓整,年利率7.56%,2011年1月30日前本息一并歸還。
此據
借款人:李四
身份證號碼:3101121980101035××
2010年7月11日
(身份證復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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