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當事人雙方身份證、戶口本原件;
2、每人兩張近期免冠照;
3、結婚證;
4、離婚協(xié)議書(一式三份),協(xié)議書中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yǎng)、財產(chǎn)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
一、協(xié)議離婚所需證明
《婚姻登記管理條例》已經(jīng)失效,根據(jù)《婚姻登記條例》的規(guī)定:大陸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中國公民同外國人在中國內(nèi)地自愿離婚的,內(nèi)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在中國內(nèi)地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內(nèi)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辦理離婚登記的內(nèi)地居民應當出具下列證件和證明材料:
(一)本人的戶口簿、身份證;
(二)本人的結婚證;
(三)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xié)議書。
辦理離婚登記的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華僑、外國人除應當出具前款第(二)項、第(三)項規(guī)定的證件、證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身份證,華僑、外國人還應當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或者其他有效國際旅行證件。
二、華僑離婚手續(xù)辦理
其屬于涉外婚姻,依據(jù)《華僑同國內(nèi)公民、港澳同胞同內(nèi)地公民之間辦理婚姻登記的幾項規(guī)定》,一方為華僑另一方為國內(nèi)公民,雙方自愿離婚和復婚,凡要求在國內(nèi)(內(nèi)地)辦理的,男女雙方須共同到國內(nèi)(內(nèi)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申請時,華僑所持的身份證應該是我駐該國使、領館頒發(fā)的本人護照。
雙方均為華僑,一方居住在國內(nèi),一方居住在國外,如自愿離婚并且對子女撫養(yǎng)和財產(chǎn)分配均無異議,雙方到國內(nèi)一方戶籍所在地或住所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
雙方均為居住國外的華僑,原則上向其居住國的有關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但是居住國因某種原因不能受理的,如果他們原先是在國內(nèi)辦理的結婚登記,雙方可回國內(nèi)原登記機關辦理離婚手續(xù)。如果他們原先是在我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的,可向原經(jīng)辦結婚登記的使、領館辦理離婚登記。
雙方均為回國定居華僑,應到戶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辦理離婚登記手續(x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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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戶口本上的身份證還有著復印件, 再婚后需要更換身份證嗎?貴州在線咨詢 2022-02-14具體應當咨詢當?shù)毓矙C關,以安丘市為例,離婚后可申請辦理子女投靠父母遷移戶口。身份證只要在有效期內(nèi),戶口遷移后不需要更換身份證的。辦理戶口遷移(跨市、縣遷移)(十)“三投靠”人員落戶1、居民戶口簿2、夫妻投靠出具結婚證3、子女投靠父母、父母投靠子女(離退休干部安置除外)出具父母和子女關系證明4、被投靠方提供合法固定住所證明以上材料齊全后,到公安局戶籍大廳辦理,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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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身份證戶口本顯示離婚能登記嗎福建在線咨詢 2022-05-29不一定,有身份證戶口本還需要帶其他材料才可以登記。再婚的夫妻需要攜帶下述相關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門登記注冊結婚: 1、雙方的常住戶口簿、居民身份證; 2、本人無配偶以及與對方當事人沒有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的簽字聲明; 3、當事人提交3張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當場拍照); 4、離婚者需提供離婚證、離婚證明或法院的離婚判決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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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后再婚沒有戶口本身份證和結婚證能辦理結婚證嗎上海在線咨詢 2022-02-14不可以,根據(jù)2月1日起實行的《婚姻登記工作規(guī)范》第二十八條受理結婚登記申請的條件是:(八)當事人持有本規(guī)范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五條規(guī)定的有效證件。第二十九條內(nèi)地居民辦理結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證的可以出具有效的臨時身份證。居民身份證與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公民身份號碼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有關部門更正。戶口簿上的婚姻狀況應當與當事人聲明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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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結婚證,只有身份證戶口本可以辦離婚登記么?廣西在線咨詢 2022-05-04第一,根據(jù)《民政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二條,關于戶口簿問題的規(guī)定:當事人無法出具居民戶口簿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公安部門或有關戶籍管理機構出具的加蓋印章的戶籍證明辦理婚姻登記;當事人屬于集體戶口的,婚姻登記機關可憑集體戶口簿內(nèi)本人的戶口卡片或加蓋單位印章的記載其戶籍情況的戶口簿復印件辦理婚姻登記。 第二,根據(jù)《民政部關于貫徹執(zhí)行《婚姻登記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五條,關于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