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糾紛違約金判決書怎么確定違約金
擔保合同糾紛違約金判決書是按照實際的損失來確定違約金的數(shù)額的,這樣才能更好的去保障雙方的合法利益。
擔保合同違約金判決書
上訴人: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委托代理人
上訴人(原審被告):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被上訴人(原審原告):姓名性別民族出生年月日地址
委托代理人
上訴人與被上訴人金融借款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由某法院作為民事判決。宣判后,上訴人不服,向本院提起上訴。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本案,現(xiàn)已審理終結。
經(jīng)本院審理查明,某年某月某日被上訴人與上訴人雙方簽訂的《抵押擔保借款合同》約定:上訴人用其自有的物件,借款用途為某事,借款期限從某年某月某日起到某年某月某日停止,借款利率為;協(xié)議簽訂后,被上訴人在某年某月某日借款某萬元給上訴人,后到期后上訴人至今未歸還被上訴人金額。由于上述物品均辦理了質押和抵押手續(xù)。因被告雙方為夫妻關系,應對該債務承擔連帶責任。訴請判令:一、由被告支付原告借款本金某萬元;二、被告自某年某月某日起按照約定、法定標準支付原告利息、罰息,至被告清償完畢原告借款之日止,三、被告對上述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四、立即拍賣、變賣被告交付給原告質押的物件由原告優(yōu)先受償。
上訴人不服一審判決,提出的上訴請求是:理由:上訴人認為應該撤銷第一條,并且一方被告認為當時他沒有事先知道,該物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不應該被抵押。
被上訴人提出的答辯請求是維持原判。理由:
經(jīng)綜合二審中各方當事人的訴辯主張,本案爭議焦點可歸納為:夫妻一方事先不知道,抵押物品屬于夫妻共同財產(chǎn)
綜上,本院認為,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應予維持。
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二審案件受理費元,由上訴人共同負擔。
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審判長
審判員
代理審判員
某年某月某日
書記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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