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網上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登錄廣東省網上辦事大廳肇慶封開分廳提出申請,上傳電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員對材料進行預審,在2個工作日之內提出預審意見,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且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預受理,出具電子版《預受理回執(zhí)》;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預受理后,申請人按約定方式自行或郵寄向行政服務中心農業(yè)局服務窗口提交紙質材料,接件受理人員當場與網上電子材料審核無誤后予以正式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廣東省內河漁業(yè)船舶證書》;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fā)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通過行政服務中心農業(yè)局窗口或以郵寄的方式領取辦理結果。
窗口辦理流程
1.申請。申請人向行政服務中心農業(yè)局服務窗口提出申請,提交申請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員核驗申請材料,當場作出受理決定。申請人符合申請資格,并材料齊全、格式規(guī)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請人不符合申請資格或材料不齊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員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書》。申請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當場更正的,退回當場更正后予以受理。
3.審查。受理后,審查人員對材料進行審查,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審查決定。符合審批條件的,出具《廣東省內河漁業(yè)船舶證書》;不予通過的,出具《不予許可決定書》。審查過程,發(fā)現材料需補正的2個工作日內向申請人提出補正要求,出具《申請材料補正告知書》,申請人按要求補正后重新受理審查。
4.領取結果。申請人按約定的方式到行政服務中心農業(yè)局窗口領取辦理結果。
特殊環(huán)節(jié)
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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