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
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保證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或者等于主債務履行期限的,視為沒有約定,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保證合同約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直至主債務本息還清時為止等類似內容的,視為約定不明,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二年。
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是指借款該還款的日期到了,一般雙方約定了債務履行的時間,就按照約定的履行,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債務履行期限的,債權人有權利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
一、債務擔保人的擔保期限是多久?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合同中有約定的,按照約定的期限執(zhí)行,沒有約定的,按以下的規(guī)定執(zhí)行:
關于擔保期限,我國《民法典》規(guī)定:
第六百九十二條【保證期間】保證期間是確定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不發(fā)生中止、中斷和延長。
債權人與保證人可以約定保證期間,但是約定的保證期間早于主債務履行期限或者與主債務履行期限同時屆滿的,視為沒有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六個月。
債權人與債務人對主債務履行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保證期間自債權人請求債務人履行債務的寬限期屆滿之日起計算。
第六百九十三條【保證責任免除】一般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未在保證期間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第六百九十四條【保證債務訴訟時效】一般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從保證人拒絕承擔保證責任的權利消滅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權人在保證期間屆滿前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從債權人請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之日起,開始計算保證債務的訴訟時效。
-
擔保期限已過擔保人是否擔責
65人看過
-
擔保人擔保期限過期要負法律責任嗎
316人看過
-
已過擔保期限擔保人還需要負責嗎
398人看過
-
擔保人過了六個月就不承擔責任了嗎
62人看過
-
擔保期限怎么算呢,擔保人過了擔保期限怎么寫
261人看過
-
擔保人死亡擔保責任能免掉嗎?
155人看過
申請仲裁是指由雙方當事人協(xié)議將爭議提交(具有公認地位的)第三者,由該第三者對爭議的是非曲直進行評判并作出裁決的一種解決爭議的方法。仲裁異于訴訟和審判,仲裁需要雙方自愿。... 更多>
-
民法典規(guī)定超過擔保保證期限擔保人免責嗎遼寧在線咨詢 2024-08-31超過擔保保證期限的,擔保人免除責任的規(guī)定,是適用于連帶責任擔保的情形的。不論連帶責任擔保還是一般擔保,都可以約定具體的擔保期限,在擔保期限內,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超過擔保期限的,擔保人不承擔擔保責任。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條規(guī)定,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
-
擔保人免責事由:因超過保證期限而免責廣西在線咨詢 2022-11-02保證期限為保證責任的存續(xù)期間,它關系到保證人與債權人之間的債務承擔能否實現。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31條規(guī)定:“保證期間不因任何事由發(fā)生中斷、中止和延長的法律后果。”這就明確了保證期間不適用訴訟時效的規(guī)定,是擔保債權的存續(xù)時間,筆者認為保證期間屬于類除斥期間,超過了該期間,權利即歸于消滅,債權人將失去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勝訴權。保證期間又不是嚴格意義
-
擔保人的擔保期限過了是否需要承擔擔保責青海在線咨詢 2022-10-18需要看擔保合同中,是否約定了保證期限,如果約定了具體期間,按擔保期間計算,如果約定不明,按3年計算,如果未約定期限,按6個月計算。不過期需要承擔責任,如果過期,還要看債權人是否在此期間向債務人或擔保人主張過權利,如果已經主張,擔保人也需要承擔責任。
-
過了擔保期限,借款人沒還款,擔保人還有責任嗎?浙江在線咨詢 2022-10-27要看具體情況。擔保方式有兩種,一般擔保或連帶擔保。前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起訴要求債務人還款,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后者在借款合同期限屆滿6個月內,債權人未要求擔保人承擔擔保責任,擔保人免除擔保責任。
-
擔保人還款期間已過保證人能否免責江蘇在線咨詢 2022-02-11如還款期間為2013年5月,則保證人保證期間為2013年5月-2013年11月(共6個月)。2014年6月起訴,已過保證期間,保證人免責。但如能證明2013年5月-2013年11月期間債權人已經向保證人主張過保證責任,則自主張之日起,保證責任轉為2年的訴訟失效,在2年時間范圍內,仍可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