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段內容講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掛靠人的責任和風險。如果掛靠人未能按照約定履行施工合同義務,發(fā)包方可能會起訴被掛靠人和掛靠人。同時,如果掛靠人與下游的第三方發(fā)生糾紛,主要涉及掛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約定向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商、施工隊支付貨款、工資款,那么這些責任應由掛靠人承擔。
1.在建設工程施工合同中,如果掛靠人未能按照約定履行施工合同義務,發(fā)包方可能會起訴被掛靠人和掛靠人。
2.如果掛靠人與下游的第三方發(fā)生糾紛,主要涉及掛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約定向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商、施工隊支付貨款、工資款,那么這些責任應由掛靠人承擔。
建 筑 工 程 掛 靠 責 任 承 擔
建筑工程掛靠責任承擔的法律分析如下:
建筑工程掛靠是指承包人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由第三人施工,而第三人并不具備承包資格的行為。根據(jù)《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掛靠行為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首先,《建筑法》規(guī)定,建筑施工企業(yè)應當依法取得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為承包人提供工程分包或轉包。因此,如果一個單位或個人在沒有資質的情況下承攬工程,就違反了《建筑法》的規(guī)定。
其次,《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guī)定,承包單位不得將工程分包或轉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單位或個人。如果一個承包單位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轉由第三人施工,而第三人沒有資質,那么該承包單位就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
針對以上違法行為,《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都規(guī)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例如,《建筑法》規(guī)定,違反本法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10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規(guī)定,違反本條例規(guī)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改正,處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jié)嚴重的,責令停業(yè)整頓,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資質證書;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因此,建筑工程掛靠行為違反了《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建筑工程掛靠是一種違法行為,如果掛靠人未能按照約定履行施工合同義務,發(fā)包方有權起訴被掛靠人和掛靠人。如果掛靠人與下游的第三方發(fā)生糾紛,主要涉及掛靠人在工程施工中未能按約定向材料供應商、設備租賃商、施工隊支付貨款、工資款,那么這些責任應由掛靠人承擔。根據(jù)《建筑法》和《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的規(guī)定,掛靠行為違反了法律規(guī)定,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五十四條
-
建筑工程總、分包單位的責任承擔
373人看過
-
建設單位、勘察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對工程質量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437人看過
-
建筑施工單位的義務和責任
392人看過
-
建筑工程交付后施工單位承擔賠償責任的情形有哪些呢
146人看過
-
澄清施工責任甲方或乙方承擔建筑工程的責任
83人看過
-
建筑工程退工施工單位要負什么賠償責任
128人看過
-
-
施工單位有哪些規(guī)定建筑單位應當承擔施工責任上海在線咨詢 2021-10-31施工單位在施工工程交付后承擔賠償責任有兩種情況: 1、質量缺陷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因承包人原因在合理使用期限內造成人身損害和財產損失的,承包人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保修不及時造成的損害賠償責任。《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規(guī)定,因保修不及時造成新的人身和財產損害的,由拖延的責任方承擔賠償責任。
-
總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在建設工程實施施工過程中對安全責任的承擔方式海南在線咨詢 2022-03-14避免由于分包單位的能力的不足而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由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xiàn)場的安全生產負總責”(1)總承包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第24條規(guī)定、義務:“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建設工程主體結構的施工”,真正落實施工總承包單位的安全責任,“建設工程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生產承擔連帶責任”,“總承包單位依法將建設工程分包給其他單位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
-
建筑工程施工單位對于建設工程實行分包和承包的,應當承擔什么責任浙江在線咨詢 2022-03-08施工單位的質量責任和義務 第二十五條施工單位應當依法取得相應等級的資質證書,并在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內承攬工程。 禁止施工單位超越本單位資質等級許可的業(yè)務范圍或者以其他施工單位的名議承攬工程。禁止施工單位允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以本單位的名義承攬工程。 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 第二十六條施工單位對建設工程的施工質量負責。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質量責任制,確定工程項目的項目經(jīng)理、技術負責人和施工
-
建筑工程中承包單位應當承擔哪些責任?主體工程承包方的責任有哪些湖南在線咨詢 2022-01-20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總承包單位應當自行完成主體結構工程的施工,在主體結構工程施工中應當承擔下列責任:(一)在施工現(xiàn)場設立項目管理機構;(二)按照規(guī)定在施工現(xiàn)場配備本單位的管理人員;(三)加強施工現(xiàn)場質量和安全管理;(四)自行采購、供應主體結構工程的主要材料;(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責任??偝邪鼏挝缓徒ㄔO單位應當在總承包合同中對分包工程、建設工程材料和設備供應方式等內容予以明確。建設行政管理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