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開庭時,書記員會先看雙方當事人的身份證件,然后宣讀一法庭審理規(guī)則,詢問雙方是否要求法庭方面的人員需要回避等程序子那個問題,沒有利害關系人的情況下,一般不需要回避。
2、法官開庭以后,先由原告陳述自己的訴訟請求和理由,也就是念一遍起訴書,并出示證據(jù),如果被告存在反訴的,還要由被告宣讀反訴書。
3、接下來,逬入審理程序,被告要針對原告提出的事實和理由作出反駁,并出示證據(jù)。原告和被告在法官的主持下,互相辯論。提出自己的理由跟證據(jù),雙方質證,并交換原件原物予以審查。
4、在出具判決書以前,雙方都還可以調解,法官也會做雙方的工作,如果,確實是不能調解,法官會根據(jù)事實和證據(jù),出具民事判決書。
5、整個庭審過程,書記員會記錄原被告雙方說的每一句話,并且會將庭審的記錄打印出來,在庭審完畢以后,要求雙方看過有沒有跟在庭審過程發(fā)表的言語有出入,可以修改,確認完以后,簽字生效。
一、一審判決結果有哪些
1、一審刑事判決是第一審人民法院依法對偵查、起訴、審理的刑事案件所作出的結論。人民法院制作的一審刑事有罪判決書,對被告人來說,是關系到生殺予奪、人身自由及政治權利等切身利害的決定書;就第一審人民法院來說,它是代表國家先行審判權的具體體現(xiàn)。
2、從大的方向,可以分為有罪判決、無罪判決和不負刑事責任判決,這個不負刑事責任的判決,是屬于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無、限制行為能力人的不負刑事責任的判決。具體來說:
(1)案件事實清楚,證據(jù)確實、充分,依據(jù)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
(2)依據(jù)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
(3)證據(jù)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jù)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
二、公開審判制度的內容
公開審判是指法院對民事案件的審理過程和判決結果向群眾、向社會公開的制度。是指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除不予公開和可以不公開審理的案件外,一律依法公開審理,同時,不論是否公開審理的案件,宣判時均一律公開進行。公開審判是相對于秘密審判而言的。公開審判取代秘密審判是訴訟制度文明進步的表現(xiàn)。
公開審判的意義:
(1)可以帶動合議、辯護、回避等各項制度的貫徹執(zhí)行。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觀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確地處理案件,提高辦案質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眾的關系,增強審判人員的責任感,防止發(fā)生違法亂紀現(xiàn)象。
(4)可以充分發(fā)揮審判的教育作用。
-
刑事訴訟法庭審判程序是怎樣的,法庭審判時有哪些流程
262人看過
-
刑訴一審庭審程序是怎樣的?一審缺席判決是怎樣的?
121人看過
-
仲裁開庭程序是怎樣進行的,仲裁庭審和法院庭審的區(qū)別
80人看過
-
法庭辯論過程中審判長怎樣做
452人看過
-
法庭審判的特點及審判人員
136人看過
-
對法院判決不服怎樣要求法庭從審
75人看過
法庭審判是人民法院采取開庭的方式,在公訴人、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聽取控、辯雙方對證據(jù)、案件事實和運用法律展開辯論的情況下,依法確定被告人是否有罪,應否判刑,給予何種刑事處罰的訴訟活動。 ... 更多>
-
現(xiàn)在人民法院審判庭是怎樣審理的呢?四川在線咨詢 2023-03-31法庭建設必須遵守國家經濟建設和司法工作的有關法律、法規(guī),從我國國情出發(fā),既要滿足審判工作的需要,又要適當考慮社會發(fā)展對審判工作提出的新的要求,根據(jù)實際情況,合理確定建設規(guī)模和水平,做到功能齊全,設施完善,莊重實用,適度超前。
-
審判監(jiān)督庭是怎么樣的呢?黑龍江在線咨詢 2022-08-20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發(fā)現(xiàn)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當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
-
所在的看守所審判庭是怎樣的?四川在線咨詢 2023-04-07《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完善人民陪審員制度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在人民法院執(zhí)行職務期間,是他所參加的審判庭的組成人員,同審判員有同等權利。”實行人民陪審員制度主要目的是實現(xiàn)司法民主,確保司法公正。《決定》對人民陪審員的性質及其在審判活動中的地位和職責作出了以下規(guī)定:人民陪審員除不能擔任審判長外,與法官享有同等權利;陪審員參加合議庭審判案件,對事實認定、法律適用獨立行使表決權;陪
-
怎樣去申請法院的審判庭旁聽?寧夏在線咨詢 2023-09-23一般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前會發(fā)出公告,對于公開審判的案件,當事人可以帶身份證去旁聽,如果是影響大的案件或者旁聽人數(shù)太多,法庭容納不下的,法院可能發(fā)旁聽證。 同時,下列人員不得旁聽: (一)證人、鑒定人以及準備出庭提出意見的有專門知識的人; (二)未獲得人民法院批準的未成年人; (三)拒絕接受安全檢查的人; (四)醉酒的人、精神病人或其他精神狀態(tài)異常的人; (五)其他有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
法院的審判庭是做什么的安徽在線咨詢 2022-08-02法院開庭審理時,法庭上有下列人員: 1、負責案件審理和裁判的合議庭組成人員:審判長、審判員或者人民陪審員。獨任審判的,只有一名審判員。 2、法庭開庭過程的文字記錄人員:書記員。 3、案件的當事人:原、被告(人)、第三人。及刑事案件中的公訴人。 4、為當事人提供法律幫助的人:訴訟代理人、辯護人。 5、其他出庭法庭的人:翻譯人員、鑒定人、證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