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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劫罪的構(gòu)成要件: 一、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quán)和公民的人身權(quán)利,屬復雜客體; 二、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對公私財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守護者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對人身實施強制的方法,立即搶走財物或者迫使被害人立即交出財物
搶劫罪中的構(gòu)成要件是: 1、本罪的主體是年滿十四周歲的人; 2、在主觀方面,本罪只能由直接故意構(gòu)成,故意的內(nèi)容必須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 3、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等等。如果是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將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搶劫罪存在以下疑難問題:不動產(chǎn)是否可以成為搶劫罪的對象,搶劫對象是否包括財產(chǎn)性利益,搶劫罪的對象是否包括非法財物或者違禁品,搶劫對象是否包括無價值或價值甚微的財物等。
法律分析 構(gòu)成搶劫罪的要件有:主體為年滿十四周歲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客觀行為是以暴力、脅迫等強制手段取得他人財物;主觀方面必須是故意;侵犯的客體是受害人的財產(chǎn)權(quán)和人身權(quán)。
搶劫罪是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的行為。只要符合以下特征就可以定罪: 1、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復雜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quán)和公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條規(guī)定:“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按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即搶劫罪)的規(guī)定定罪處罰。” 要準確適用《刑法》第二百六十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quán)。 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乘人不備,出其不意,公然對財物行使有形力,使他人不及抗拒,而取得數(shù)額較大的財物的行為。 3、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
轉(zhuǎn)換型搶劫罪的情形具體如下: 1、攜帶兇器搶奪的情形。攜帶兇器搶奪是指行為人隨身攜帶槍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國家禁止個人攜帶的器械進行搶奪或者為了實施犯罪而攜帶其他器械進行搶奪的行為; 2、事后搶劫的情形。犯盜竊、詐騙、搶奪罪,為窩藏贓物、
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的條件有: 1、構(gòu)成本罪的主體一般為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并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腕w為身體權(quán),即自然人的、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nèi)容的人格權(quán); 2、客觀方面表現(xiàn)為,行為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如:用器
巨額財產(chǎn)來源不明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chǎn)或者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其不能說明財產(chǎn)來源合法的行為。其侵犯客體屬于復雜客體,即國家工作人員的廉潔以及公私財物所有權(quán);本罪的客觀方面指的是,國家工作人員的財產(chǎn)或支出明顯超過了其合法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