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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或者部分無效的勞動合同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無效勞動合同情形具體如下: 1、內容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的勞動合同。如約定試用期超過6個月,不購買社會保險等。 2、采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損害生命、健康、榮譽、名譽、財產等強迫對方簽訂的勞動合同。如合同期滿后強迫續(xù)訂勞動合同。 3、采用
無效勞動合同的情形有: 1、內容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 2、采用脅迫、乘人之危的手段強迫對方簽訂的; 3、采用欺詐的手段,故意隱瞞事實,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 4、訂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 5、違反勞動安全保護制度的; 6、主體
就勞動合同而言,用人單位簽字或者蓋章均可。至于如何簽字或蓋章,沒有具體的法律規(guī)定,只能從一般的法理來解釋。 勞動合同是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訂的,因此用人單位的簽字或蓋章只要能代表該用人單位即可。 勞
無效的勞動合同,從訂立的時候起,就沒有法律約束力。法律之所以不規(guī)定無效勞動合同的起算時間從履行的時候起,主要是因為無效勞動合同的訂立從一開始就是錯誤的,而對建立在錯誤基礎之上的勞動合同是不應予以承認的
無效勞動合同的情形是: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勞動合同無效;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勞
1、有以下情形的,勞動合同無效: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強制性規(guī)定的。 2、
根據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合同條款無法履行的情形有以下幾方面: 1、合同標的物已滅失; 2、已被第三人善意取得; 3、已被政府征收或已被法院執(zhí)行; 4、合同無效等情形。 以上情形都可能導致合同條款無法履行,即合同失去意義,必須消失,即使作出繼續(xù)
以下情形下的債權無效: 1、依據合同性質不能轉讓的; (1)基于個人特別信任關系發(fā)生的合同債權,這類合同債權因具有強烈的人身信l賴關系,故不得轉讓他人,比如委托合同、雇傭合同; (2)基于特定的債權人行為為內容的合同權利,例如競業(yè)禁止協議;
股東會決議無效的情形主要有下面幾種: 首先,如果公司股東會、股東大會決議的內容違反了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效力強制性規(guī)定的,決議無效。效力強制性規(guī)定,指的是對違法行為的效力進行直接規(guī)定,或者引致其他法律條文,其他法律條文明確規(guī)定了該違法行為效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