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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表見代理,是指代理人沒有代理權,但是實施了代理行為,使得相對人相信其有代理權,進而與其實施了民事法律行為,表見代理的法律后果就是產生與有權代理相同的法律效力。 雖然本質上是無權代理,但是發(fā)生有權代理的效果。實踐中也有可能表現代理人超越代
表見代理和表見代表的區(qū)別具體如下: 1、構成的要件不同。 (1)表見代表的構成要件: 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以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的; 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超越了其代表的權限; 善意的相對人
表見代理是無權代理。行為人沒有代理權實施的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fā)生效力。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一、表見代理是指什么表見代理,指對無權代理人所為的民事行為,善意且無過錯的第三人基于某種事由能夠確信其有代理權,即可使被代理人承擔有權代理法律后果的無權代理。也就是說,表見代理是發(fā)生有權代理效力的無權
根據表見代理的概念和立法規(guī)定,可知表見代理應具備以下構成條件: 1、須行為人無代理權 成立表見代理的第一要件是行為人無代理權。所說無代理權是指實施代理行為時無代理權或者對于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無代理權。如
在我國現行的民事立法中,表見代理表現形態(tài)有三種。即授權表示型表見代理,權限逾越型表見代理和權限延續(xù)型表見代理。表見代理從廣義上看也是無權代理,但是為了保護善意第三人的信賴利益與交易的安全,法律強制被代
1、表見代理的情況雖然也是無權代理,但是這種情況屬于廣義的無權代理,與第48條的規(guī)定中的狹義的無權代理不同,其根本區(qū)別是:是否存在有使相對人有理由相信本無代理權的行為人有代理權的客觀事實。 2、表見代
無權代理和表見代理的區(qū)別有: 1、兩者概念不同。表見代理指的是,雖然行為人在事實上沒有代理權,但是相對人有理由認為其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其進行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而無權代理指的是行為人在沒有代理權的情況下,以他人
表見代理指的是行為人沒有代理權,但相對人有事實依據認為行為人有代理權而與行為人進行相關的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法律后果一般由被代理人承擔的代理。表見代理的構成需要滿足以下幾點要求: 1、沒有代理權。 即行為人代表了被代理人作出代理行為的時候,是
表見代理就是在表面上看起來像是有權代理,但其實是屬于無權代理。 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代理權終止后,行為人仍然繼續(xù)實施代理行為,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代理行為具有法律效力。 對表見代理的不同類型進行區(qū)分,實質上是在無權代理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