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21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guī)定,對于公司遲遲不發(fā)工資的情形,其勞動者是可以與用人單位先進行協(xié)商的,協(xié)商不成的情形,是可以提起勞動仲裁,請求人民委員會進行調解的,或者是提起民事訴訟的。
在疫情期間只要勞動者沒有做出不合法的事情,那么就不應該扣工資,而對于只要因為疫情不能上班就不能扣工資,從而還應該要如實的發(fā)放勞動者該有的工資,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要結合實際的情況來進行辦理。
工資不發(fā)怎么辦,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jiān)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
我國法律對于辭職后老板不發(fā)工資怎么辦的有關規(guī)定,勞動者辭職到期,用人單位拒絕支付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當地的勞動監(jiān)察部門進行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 一、如果是給用人單位工作,有兩個途徑可以要求支付工資
可以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如果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根據法律規(guī)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工資不發(fā)怎么辦,第十八條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jiān)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
工傷遲遲不賠償,需要根據具體情況選擇不同的維權路徑。一般來說,包括以下三種情況: 1、勞動者受傷,但是沒有被認定為工傷,用人單位也不支付人身損害賠償的,那么勞動者可以提起訴訟,主張人身損害賠償; 2、如果工傷認定過程中對是否存在勞動關系產生
工資推遲一天發(fā)的,勞動者催促用人單位發(fā)工資,如果用人單位還是不發(fā)的,勞動者可以選擇向勞動監(jiān)察大隊投訴,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勞動爭議采取仲裁前置程序,只有在對仲裁裁決不服了才可以向法院
公證債權文書,申請仲裁,向法院起訴。朋友借錢遲遲不還,那么可以嘗試以下解決的方式:1,進行公證。向公證機關申請公證債權文書,之后如果債務人不履行義務,那么債權人可以不經過訴訟,直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來實現債權;2,若當事人雙方簽訂了仲裁協(xi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