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2.06.08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有必要備案。土地承包經營權的取得和變動雖不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一經登記即具有對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政府農業(yè)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對合同的基礎法律關系進行審查,認定合同關系合法有效,并以縣級人民政府名義頒發(fā)用益物權憑證。
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提及的優(yōu)先權有兩條:第四十七條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在同等條件下,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享有優(yōu)先承包權。第三十三條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應當遵循以下原則:(一)平等協(xié)商、自
因為土地承包經營權具有用益物權性和其生產要素特征,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能夠活躍經濟,推動生產力的發(fā)展。所以農戶依法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是可以依照法律的規(guī)定對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出租、互換、轉讓或其
隨著國家對農業(yè)、農村、農民的扶持力度進一步加大,土地利用率的逐漸提高,土地經營權的流轉也隨之逐漸增多。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稍有不慎,就會給農民帶來不必要的損失。以下是本人的一點建議,一
甲方(出租方):身份證號:住址:電話:乙方(承租方):身份證號:住址:電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實
土地承包經營權是自簽訂土地承包合同,并且合同生效時取得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是指,對其承包經營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權利;有權從事種植業(yè)、林業(yè)、畜牧業(yè)等農業(yè)生產;有權將土地承包經營權采取轉包、互換、轉讓等方式流轉;承包地被征
根據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公布的地方參考性案例,土地承包經營權并不屬于夫妻共同財產范圍。具體來說,我國民法典第1062條規(guī)定了,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內所取得的特定財產,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內,夫妻雙方可以依據自己的集體經濟組織成
土地流轉合同合法。土地使用權轉讓,是指土地使用權人作為轉讓方,將土地使用權轉讓與受讓方,受讓方支付價款的行為;土地使用權交易中,經常存在的情形:在簽訂轉讓合同時,轉讓方未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證書;合同簽訂后,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未辦理土地使用權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