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者違約解除合同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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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依法解除合同是違約行為觀點的依據(jù)主要是: 第一、勞動合同中關于合同期限的約定是經(jīng)雙方協(xié)商達成的,勞動法第十七條第二款規(guī)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這里講的合同義務自然包括對合同期限的約定,對勞動者而言,就是承擔合同期限內(nèi)為用人單位服務的義務,辭職是一種未按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履行義務的行為,其不但違反了合同的約定,也違反了勞動法要求當事人履行合同義務的強制性規(guī)定,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勞動法雖未直接明確辭職的法律責任,但從勞動法的相關條文來理解,勞動法第十三條第二款已確立了“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的原則,這是一個強制性的條款,當事人不能以同一法律中的相關權利條款來對抗強制性義務條款規(guī)定。勞動者在行使辭職權時,必然違反了勞動法要求勞動合同雙方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義務這一強制性規(guī)定,勞動法賦予勞動者辭職權,僅是對用人單位增加了一項義務,為勞動者提供了實現(xiàn)選擇職業(yè)權利的救濟途徑,并未因此免除勞動者遵守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義務。勞動部勞部發(fā)[1995]223號《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guī)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規(guī)定的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責任中,除應賠償用人單位為其支出的費用和直接經(jīng)濟損失外,還應承擔“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勞動者提起辭職申請雖有法律依據(jù),但違反了勞動合同雙方對合同期限的約定,而“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當然包括因違反勞動合同期限約定的違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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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勞動法律關于解除勞動合同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xié)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nèi)的勞動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有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相關規(guī)定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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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賠償金額是,勞動者在公司工作每滿一年的,賠償其一個月的工資;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賠償其半個月的工資。但如果是由于勞動者的過錯而解除勞動合同的,則不需要給予賠償。
2020.06.19 203 -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有什么法律依據(jù)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yè)健康檢查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yè)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內(nèi)的。
2020.02.20 295 -
違法提前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jù)
違法提前解除勞動合同賠償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jīng)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經(jīng)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經(jīng)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
2020.03.02 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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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依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用人單位如果要和勞動者解除勞動關系應該在勞動關系到期之前,或者是在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前,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即使是通知了勞動者,也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如果沒有通知勞動者,那么就是違反解除勞動合同程序
2022-08-16 15,340 -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1、直接解除勞動關系且無需履行通知義務。用人單位出現(xiàn)《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最后兩款規(guī)定情形的,勞動者無需書面通知即可直接解除勞動關系。第二十六條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一)以欺詐、脅迫的手段
2022-04-16 15,340 -
法律依據(jù)有哪些違法解除勞動合同
一.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但用人單位強行解除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guī)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條.第41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1、從事接觸職業(yè)病危害作業(yè)的勞動者未
2021-10-24 15,340 -
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依據(jù)有哪些
作為勞動者,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條款,希望對您有幫助。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
2022-07-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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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違約解除勞動合同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一方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解除勞動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受勞動合同的約束,均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若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合同約定義務,如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
1,937 2022.04.15 -
00:57
勞動合同怎么解除不算違約勞動合同解除不算違約的情形包括:用人單位提出,雙方協(xié)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
2,087 2022.05.11 -
01:24
合同解除后的違約責任有哪些合同解除之后,違約責任條款還是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終止之后,對合同中結(jié)算和清理條款的法律效力并沒有產(chǎn)生影響。 所以,在合同中,因為一方違約而另一方按照法律解除合同時,合同約定的違約條款還是合法有效,被違約方有權請求支付違約金。 不支持要求支付
92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