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扣押押金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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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84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2、所以,用人單位收取你押金的行為,顯然是違法的。3、試用期內(nèi)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過了試用期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4、因此,你需要按照上述規(guī)定申請離職?,F(xiàn)在你已經(jīng)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那么可以直接解除勞動合同。5、《工資支付暫行條例》第九條勞動關(guān)系雙方依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用人單位應在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一次付清勞動者工資。6、因此,你有權(quán)要求公司及時給你及時結(jié)算工資。7、單位拒不支付拖欠、克扣工資,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責令公司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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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不合法,用人單位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不能?!秳趧雍贤ā返诰艞l規(guī)定:“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薄秳趧雍贤ā返诎耸臈l第二款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關(guān)于貫徹執(zhí)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4條也指出:“用人單位在與勞動者訂立勞動合同時,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勞動者收取定金、保證金(物)或抵押金(物)?!?/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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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是否可以要求勞動者交押金
用人單位不得要求勞動者交押金。用人單位違法收取押金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2020.03.21 107 -
用人單位以勞動者損失扣押工資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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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4.14 1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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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1.16 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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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收取勞動者押金是否合法
用人單位以任何理由收取勞動者財物的行為,屬于違法行為,所以,對于用人單位收取押金的情形,勞動者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投訴處理?!吨腥A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
2022-03-09 15,340 -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合同是否合法
用人單位無權(quán)扣留屬于勞動者的那份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明確規(guī)定:“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zhí)一份。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guī)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交付
2022-03-23 15,340 -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證件是否違法
違法是肯定的,建議通過其他途徑解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
2022-02-04 15,340 -
用人單位扣押勞動者的證件是否違法
違法。 《勞動合同法》規(guī)定: 第九條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第八十四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guī)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
2022-01-2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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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違法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違法終止勞動合同,這種情況需要向員工支付雙倍的經(jīng)濟補償金作為賠償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兩個月的本人工資。公司辭退員工必須要具備法定的情形,經(jīng)過法定的程序,否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賠償金。不具備法定理由,不遵守法定程序解除勞動關(guān)系的,都是
2,143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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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試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嗎用人單位試用期不交社保不合法。試用期間,只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guān)系。用人單位就應該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用。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nèi)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jīng)辦機構(gòu)核定
2,62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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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40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