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動法簽勞動合同被迫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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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的。 勞動法規(guī)中的被迫“辭職”,準確的講,是被迫解除合同。因為辭職,按新華字典解釋,辭職是不接受當前工作,請求離去,屬于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與用人單位協(xié)商一致解除合同或者辭去所任職務,沒有被迫之說。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勞動關(guān)系),是指用人單位具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法定過錯,勞動者按照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合同,其中屬于第三十八條第一款規(guī)定情形的,應事先采用書面告知(不應使用“辭職”字眼,按新華字典解釋,辭職是不接受當前工作,請求離去)或通知形式;屬于第三十八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可以不事先告知或通知。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損害勞動者權(quán)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yè)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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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主要是指公司未經(jīng)協(xié)商,擅自變更勞動合同主要內(nèi)容,停發(fā)工資、停繳社會保險,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迫使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關(guān)系意向。如果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公司應該承擔違約責任,給付經(jīng)濟補償金并可支付賠償金。具體情形如下: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
只要不是自己所愿,對方解除勞動合同就是被迫,但是有合法解除和違法解除之分。單位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不需要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單位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guī)定并遵守第四十二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單位單方面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上述經(jīng)濟補償金的兩倍作為賠償金。勞動者依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按照勞動者在該單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每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不滿半年補償半個月工資,滿半年不滿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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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法規(gu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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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6.26 556 -
什么叫做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就是因為某些特殊原因終止合同。 勞動者在日常工作中會被強迫解除勞動合同有下面幾個情況: 1、勞動者做工作的企業(yè),沒有根據(jù)所簽訂的勞動合同里所達成一致的提供一些用于勞動情況下的正常的行為;例如逼迫員工不得不“放假”、“停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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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薪被迫勞動解除勞動合同怎么辦
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
2020.05.22 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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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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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違反
2022-02-10 15,340 -
被迫解除勞動合同
如果用人單位違反規(guī)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者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xù)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xù)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jīng)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規(guī)定支付。單位不賠償和補償?shù)模瑔T工可以
2022-08-27 15,340 -
什么是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書?
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終止勞動合同的法律效力。從狹義上講,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的雙方當事人按照合同所規(guī)定的權(quán)利和義務都已經(jīng)完全履行,且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未提出繼續(xù)保持勞動關(guān)系的法律行為。廣義的勞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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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條件員工被迫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有: 1、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為員工提供勞動條件或勞動保護的; 2、用人單位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足額、及時向員工支付勞動報酬的; 3、用人單位沒有依法為在職的員工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
2,661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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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迫解除勞動合同補償標準如果員工被迫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guān)系,則用人單位需向員工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具體的經(jīng)濟補償?shù)臉藴蕿椋航?jīng)濟補償按照員工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其中工作每滿1年需向員工支付1個月工資的標準。對于滿6個月以上不滿1年的,則按照1年計算;針對未滿6個月的,則
7,169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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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違約解除勞動合同違約解除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一方因違反勞動合同約定而解除勞動合同。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均受勞動合同的約束,均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若用人單位或勞動者違反合同約定義務,如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
1,94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