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約過失責任能否要求返還誠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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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意金”與定金、違約金在法律上規(guī)定不同,我們國家對于“誠意金”并沒有明確規(guī)定,也沒有對其相應的收取和處分條款。但根據民法“契約自由,意思自治”原則,只要協(xié)議雙方平等協(xié)商,對“誠意金”的處理明確約定,如沒有違反法律規(guī)定的,則該約定即為有效。 因此,如果沒有特別約定,中介未促成交易,原則上應當退回誠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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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約過失責任定金是需要返還的。締約過失責任一般會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行為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一方有過錯的,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締約過失責任定金是需要返還的。 締約過失責任一般會導致合同無效或被撤銷。 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行為人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 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 各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一方有過錯的,過錯方應當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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