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合同的不可抗辯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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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中不可抗辯條款是指自保險合同生效時起,超過法定時限后(一般為2年),保險公司將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因故意誤告、漏報、隱瞞被保險人的某些事實為理由,而主張合同無效或拒絕給付保險金。
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的,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前款規(guī)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fā)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并不退還保險費。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fā)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于合同解除前發(fā)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險費。保險事故是指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責任范圍內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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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中的不可抗辯條款指的是什么
不可抗辯條款是指自保險合同生效時起,超過法定時限后(一般為2年),保險公司將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因故意誤告、漏報、隱瞞被保險人的某些事實為理由,而主張合同無效或拒絕給付保險金。
2020.04.20 253 -
保險合同中的不可抗辯條款是什么意思
不可抗辯條款是指自保險合同生效時起,超過法定時限后(一般為2年),保險公司將不得以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投保時因故意誤告、漏報、隱瞞被保險人的某些事實為理由,而主張合同無效或拒絕給付保險金。
2020.09.08 360 -
新保險法二年不可抗辯條款
兩年不可抗辯條款作為2009年新修訂的《保險法》中一項重要規(guī)則,產生的目的是對保險人合同解除權的一種限制,是維護保險合同中處于弱勢地位的投保人一方利益,從而達到投保人與保險人權利平衡,最終保護整個保險業(yè)的穩(wěn)定、健康發(fā)展。
2020.05.15 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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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合同的不可抗辯條款
新保險法增加了一條“不可抗辯條款”(a16),具體表述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
2022-04-28 15,340 -
保險合同中的不可抗辯條款
新保險法增加了一條“不可抗辯條款”(a16),具體表述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
2022-04-25 15,340 -
保險法16條不可抗辯條款
保險法第十六條不可抗辯條款,您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訴訟法等相關法律規(guī)定,請您委托專業(yè)律師辦理,您可以在百度網站上搜索一下喬方律師,及時地加強聯系和溝通,把情況講的更詳細一些,以便為您做出更準
2022-03-19 15,340 -
新保險法不可抗辯條款
新保險法增加了一條“不可抗辯條款”(a16),具體表述為: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guī)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蛘咛岣弑kU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guī)定的合
2022-04-12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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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辯權可以解除合同嗎不安抗辯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但應當在中止履行后,具有先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仍不提供擔?;蛘呋謴吐男心芰?,另一方當事人才能解除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在具有先履行義務一方當事人出現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喪失商業(yè)信譽,轉移
2,380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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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安抗辯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嗎不安抗辯權可以要求解除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相關規(guī)定可知,在應當先履行債務的當事人出現經營狀況嚴重惡化,喪失商業(yè)信譽,轉移財產、抽逃出資逃避債務等可能喪失履行債務能力的情形時,具有后履行義務的一方當事人可以中止履行。中止履行后
1,597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