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已簽想辭職該怎么做?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個人提出離職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出解除勞動關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單位的批準,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資及經濟補償金(每工作1年支付1個月工資)及辦理離職手續(xù)等。 2、沒有提前30天提出離職,用人單位也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直接提交辭職信就走人,這個時候就是你違法了,給用人單位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招聘勞動者產生的費用,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勞動者承擔。 3、依據《勞動合同法》37條,勞動者提前30天提出的書面離職,不需要用人單位批準就可以離職。其中,試用期提前3天書面提出;用人單位有義務結清工資辦理離職手續(xù)。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簽了合同不想做可以辭職。勞動者辭職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存在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形,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簽了合同想辭職需要分情況進行分析:可以提前三十天用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在試用期內想辭職,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除此之外,也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
-
簽了合同想辭職該怎么辦?
勞動者辭職可以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系。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其你當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協商一致解除合同。
2020.08.02 148 -
簽了合同想辭職應該怎么辦
簽了合同想辭職的可以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如果是在試用期內,需要提前三天通知。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022.03.29 338 -
簽了合同想辭職該怎樣辦
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是不需要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和批準的。而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個人提出離職一般分三種情況:1、用人單位存在《勞動合同法》38條的情況,勞動者書面提
2020.01.01 106
-
已簽合同想辭職時應該怎么簽
勞動者辭職,只需要提前一個月以書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關系,是不需要征得用人單位的同意和批準的。而在試用期內只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即可解除。 個人提出離職一般分三種情況: 1、用人單位
2022-10-13 15,340 -
未簽訂合同想辭職應該怎么做
1、他們的法律依據是:在試用期內辭職,應該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單位,而你在離職的時候,沒通知他們; 2、你應該回去一趟,口頭交待一下,或辦理一下交接方面的手續(xù)等。否則,如果涉及到行業(yè)競業(yè)限制的話,你將說不
2023-07-25 15,340 -
已簽合同,卻想辭職,怎么辦
根據《勞動合同法》,勞動者從單位辭職提前30天書面告知即可。勞動者要求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僅兩種情況要交違約金。一是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專項培訓費用,對其進行專業(yè)技術培訓的。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應當
2022-04-04 15,340 -
續(xù)簽合同后想辭職,應該怎樣做呢?
鑒于你的續(xù)簽合同后想辭職的情況,我做出一下回答:簽訂勞動合同之后,只要履行必要的通知義務是可以辭職的。勞動者在行使解除勞動合同權利的同時必須遵守法定的程序,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 1、遵守解除預告期規(guī)定
2022-12-16 15,340
-
01:16
簽合同后想辭職怎么辦簽合同后想辭職的,應當通知用人單位。不在試用期的,勞動者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這樣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的,僅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就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存在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5,180 2022.05.11 -
01:20
簽了勞務合同想辭職可以直接走嗎?簽了勞務合同想辭職,可以直接走。勞務合同不同于勞動合同,勞務合同的勞動者與用工者之間,形成的不是勞動關系,也不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調整,而是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勞務合同相對于勞動合同,較為自由,不僅體現在用工上,在辭職上
12,911 2022.04.17 -
00:57
沒有簽合同辭職不批怎么辦沒有簽訂合同,說明用工方違反法律規(guī)定,勞動者可隨時宣布辭職,并要求用工方支付經濟賠償。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事先將理由通知工會。用人單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或者勞動合同約定的,工會有權要求用人單位糾正。用人單位應當研究工會的意見,
65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