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買賣合同過戶需要帶什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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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產權證過戶需要攜帶的證件有哪些 房地產權證過戶需帶證件包括買房需攜帶的證件和賣房需攜帶證件。 買房攜帶證件:買方證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賣方攜帶證件: 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夫妻雙方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3、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 4、房產證原件(已存校房產科) 5、戶口簿上年滿18周歲以上的家庭成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如未婚、喪偶、離異需到當地民政局開具單身證明,所開具的單身證明15日內有效。持以上證件,買方本人、賣方夫妻雙方及同住成年人一同到現場辦理房地產權證過戶手續(xù)。賣方戶口本上同住的成年人不能到場,需到當地公證處辦理委托公證。 二、產權證過戶的程序有哪些 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 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 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有關稅費; 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fā)過戶單。在辦理上述手續(xù)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xù),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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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需要帶下列相關證件過戶: 1、填寫好的《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表》; 2、房屋所有權證書; 3、房屋買賣合同; 4、業(yè)主與購房者雙方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5、房屋的信息資料。
買房需要帶的證件有:身份證、戶口證明、網簽協(xié)議、完稅證明。產權證上寫名字的人都需要到場。賣方需要準備:身份證、戶口證明及房屋所有權證到場辦理。若該房產為夫妻共有時,夫妻雙方都應該同時到場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房屋共有權證及結婚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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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過戶需要帶什么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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