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承攬工程造成第三人損害承擔賠償責任嗎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jīng)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十一條】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chǎn)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fā)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fā)包或者分包業(yè)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chǎn)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屬于《工傷保險條例》調整的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范圍的,不適用本條規(guī)定。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雇主承擔責任,但雇主可以向第三人追償。如果雇主已經(jīng)盡到了安保義務,可以在訴訟過程中舉證自己無過錯,爭取減少賠償。
在承攬合同履行期間,因承攬人的原因造成自身或者第三人受到損害的,一般都由承攬人自行承擔責任,若定作人存在過錯,那么定作人也需承擔相應責任。
-
雇員造成其他雇員人身損害賠償,雇主要承擔責任嗎
雇員造成其他雇員人身損害賠償,雇主要承擔責任。但如果雇員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則雇主與雇員承擔連帶責任,雇主在承擔責任之后可以向雇員追償。
2021.03.13 304 -
雇員致人損害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嗎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事后雇主可以向雇員追償。
2021.03.07 358 -
第三者承擔損害賠償責任嗎
第三者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作為第三者,由于并不是婚姻家庭關系的當事人,從法律上講,并不承擔任何的義務,而且法律也不能因為要保證婚姻家庭的穩(wěn)定而過多干涉?zhèn)€人行為的自由,因此法律對無過錯方能否向第三者要求賠償采取了規(guī)避的態(tài)度。過錯方承擔對無過錯
2021.04.13 283
-
承攬工程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雇主是否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責任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
2022-04-13 15,340 -
承攬工程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雇主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責任?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
2022-04-09 15,340 -
承攬工程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雇主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應當承擔
2022-03-25 15,340 -
公司承攬工程對第三人造成損害的,雇主是否應當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責任
依據(jù)】:【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條】承攬人在完成工作過程中對第三人造成損害或者造成自身損害的,定作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定作人對定作、指示或者選任有過失的,
2022-04-09 15,340
-
01:20
人身損害賠償雇主如何承擔責任根據(jù)我國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guī)定,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里的雇傭關系指的是受雇人向雇傭他的老板提供勞務,雇傭他的老板支付相應的報酬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在審判實踐中,法官是不管雇傭勞動者的人是否有過錯,都應當對
1,549 2022.04.17 -
00:49
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如何承擔責任緊急避險造成的損害承擔責任如下: 1、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由引起險情發(fā)生的人承擔賠償責任;危險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緊急避險人不承擔賠償責任,但可以給予適當補償; 2、緊急避險造成損害的,不負刑事責任。緊急避險超過必要
1,920 2022.04.17 -
01:32
雇員受傷雇主如何承擔責任雇員的受傷應當分為工傷和非工傷,不是因為工作原因受傷的,用人單位不需要承擔責任。如果雇員是因為工作原因而受傷的,可以前往勞動行政部門進行工傷認定,被認定為工傷的雇員,可以要求用人單位,也就是雇主承擔以下的賠償責任:1、工傷假期待遇。被認定為
1,918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