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爭議應該怎么確認勞動仲裁管轄權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相關規(guī)定,下列勞動爭議必須申請勞動仲裁: (一)因確認勞動關系發(fā)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fā)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fā)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發(fā)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y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fā)生的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的確定是市、縣仲裁委管轄本區(qū)域內的勞動爭議;市仲裁委管轄區(qū)域內屬企業(yè)發(fā)生的爭議;地區(qū)仲裁委管轄企業(yè)或者是中央等發(fā)生的爭議;省仲裁委一般管轄比較重大的跨省、地方的勞動爭議。
-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怎么確定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這么確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其中勞動合同履行地擁有優(yōu)先管轄權,也就是兩個仲裁機構都有人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仲裁委員會管轄。
2020.05.19 141 -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應該怎樣確定的呢?
勞動爭議的仲裁管轄權按下列方法來確定: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2020.03.28 109 -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怎樣確定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兩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勞動爭議案件由用人單位所在地或者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基層
2020.06.15 199
-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怎么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的,由勞動合
2022-03-22 15,340 -
勞動爭議怎么確定仲裁管轄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
2022-05-01 15,340 -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具體應該怎樣確定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權可以這樣來確定: 1、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 這里的用人單位所在地指的是用人單位的注冊地,用人單位的注冊地與經營地不一致的,則由經營地管轄; 2、勞動合同履行地的勞動
2022-06-29 15,340 -
勞動爭議勞動仲裁管轄權如何確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負責管轄本區(qū)域內發(fā)生的勞動爭議。 勞動爭議由勞動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管轄。雙方當事人分別向勞動合同履行地
2022-04-13 15,340
-
00:59
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地規(guī)定勞動爭議仲裁管轄地規(guī)定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條。勞動爭議可以由合同履行地或者是單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為管轄,這兩個之間是沒有先后順序的,可以是由合同履行地,也可以是單位所在地管轄。如果雙方分別向合同履行地和單位所在地
1,657 2022.04.17 -
00:51
勞動爭議仲裁時效勞動爭議仲裁時效的規(guī)定如下: 1、勞動爭議仲裁時效是相對比較短的,原則上是一年之內提出仲裁的申請,這是一般時效; 2、特殊時效:欠薪加在職,時效不受限。 在勞動關系存續(xù)期間,且糾紛又只限于拖欠勞動報酬,就屬于欠薪加在職,那么勞動仲裁不受一年
3,702 2022.04.17 -
01:04
勞動爭議仲裁有效期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為一年。發(fā)生勞動爭議,應當仲裁前置。也就是需要先向仲裁委員會的申請進行仲裁,之后如果對仲裁的結果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申請仲裁需要在訴訟時效內提出。勞動仲裁訴訟時效的計算是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開
4,990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