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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傳喚是強制措施,更具體的分類是,強制傳喚屬于行政類型的強制措施,公安機關在偵查的過程之中,若是遇到知道案情的公民,并不愿意配合偵查工作,此時會被行政機構強制要求傳喚。并且在被傳喚后,需要如實的回答問題。 使用傳喚證傳喚的,違法嫌疑人被傳
強制傳喚不屬于采取強制措施,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guī)定,強制措施只有五種,分別為拘傳、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拘留、逮捕,并沒有包括強制傳喚。
行政傳喚并不屬于行政強制措施,行政傳喚是調(diào)查行政案件時采用的一種方式,根據(jù)相關規(guī)定,在對違法案件調(diào)查的過程中,傳喚違法行為人時應當依法出具傳喚證,對于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違法行為人,出示工作證以后也可以口頭傳喚。
傳喚不是行政強制措施。根據(jù)《行政強制法》第九條,行政強制措施的具體形式或手段主要有以下幾種,但不包括傳喚:(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產(chǎn);(三)扣押財產(chǎn);(四)凍結存款和匯款;(
行政傳喚不是行政強制措施,而是公安機關的偵查措施。依照法律規(guī)定,需要傳喚違反治安管理行為人進行調(diào)查的,經(jīng)公安機關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用傳喚證傳喚。對于現(xiàn)場發(fā)現(xiàn)的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人,人民警察可以在出示
行政強制措施拘傳與傳喚各自的含義與區(qū)別: (一)傳喚(強制傳喚)
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 (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 (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 (三)扣押財物; (四)凍結存款、匯款; (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 傳喚只是要求被傳喚者按指定的時間自行到達指定地點接受
酒駕的行政強制措施,具體如下: 1、對人身自由的限制。例如:保護性約束,立即拘留、強制扣留,強制搜查,強制隔離,強制治療,現(xiàn)場管制,強行驅(qū)散等; 2、財物的各種處置。行政主體在行政強制措施領域?qū)ω斘锏奶幹帽憩F(xiàn)為,對所有權四項權能即占有、使用
行政強制措施有: 1、對人身自由的限制。 通常法律應該在出現(xiàn)以下幾種情況下予以行政主體對人身自由的限制權: 一是在醉酒、精神病發(fā)作等情況下,不管制不能避免對其本人的危險或這對他人的安全構成傷害威脅; 二是意欲自殺,沒有管制不能保護其生命;
行政傳喚時間,按照案情的復雜程度來定。行政傳喚時間一般為八小時。案情復雜,可能適用行政拘留處罰的詢問,查證的時間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小時。應及時詢問查證,期間從到達時間開始。一次傳喚訊問不超過十二小時。拘傳的期限不超過十二小時解除傳喚或行政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