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律師普法為法師兄(原110咨詢網)原創(chuàng)內容,未經授權,任何形式的復制、轉載都視為侵權行為。
停薪留職人員的社保繳納一般是單位與辦理停薪留職人員協商為主,如果單位要求個人全額承擔,那就只能自己全額繳納。社保這一塊,只要勞動關系沒解除,社保就得交。公司和員工各自承擔相應部分,建議要求員工提前將個人承擔部分交至財務。
依據《工傷保險條例》之限定,停工留薪期的薪水準則按照原薪水準則計量。 (一)、發(fā)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到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fā)薪水的月平均薪水(含基本薪水、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薪水)計量其原薪水準則 (二)、發(fā)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
1、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原單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
勞動者工傷停工期間的,可以獲得勞動報酬,對勞動者應該享受的停工留薪而沒有停工的,沒有相關規(guī)定。故停工留薪期未停工如何享受工傷待遇需要結合實際情況來具體分析。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guī)定,工傷職工停止工作,治療工傷期間,包括住院期間和出院后休養(yǎng)期間,稱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傷害前正常上班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
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滿,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在進行勞動能力鑒定期間,停發(fā)停工留薪期待遇。因傷情不能工作的,由用人單位發(fā)給生活津貼,其標準不得低于因病醫(yī)療期內的病假工資。從評定
在工傷修養(yǎng)期間,員工享受停工留薪待遇。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五章工傷保險待遇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相關規(guī)定,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但特殊情況可以延長,例如傷情嚴重或其他特殊情況,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申請延長的,需要經過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的確認,而不能由員工與單位協商延長。也就是說,停工留薪的最長時間是2
停工留薪期是從受傷休息之日開始計算。職工由于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yè)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y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可以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qū)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
停薪留職一般不超過二十四個月。停薪留職期間,勞動者不可以升職,不可以享受各種津貼、補貼和勞保福利待遇。由于病、殘而基本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按照退職辦法處理。從事非法活動,符合《企業(yè)職工獎懲條例》規(guī)定的開除條件的,原單位可以按開除處理?!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