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權時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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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我國海商法,有關共同海損分攤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1年,自理算結束之日起計算。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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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
二年。海難救助指的是適用于在海上或者與海相通的可航水域,對遇險的船舶和其他財產進行的救助,不適用于海上已經就位的從事海底礦物資源的勘探、開發(fā)或者生產的固定式、浮動式平臺和移動式近海鉆井裝置。救助方與被救助方就海難救助達成協(xié)議,救助合同成立。
2020.04.04 183 -
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與時效
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救助作業(yè)終止之日起計算。 時效因請求人提起訴訟、提交仲裁或者被請求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但是,請求人撤回起訴、撤回仲裁或者起訴被裁定駁回的,時效不中斷。
2020.02.24 164 -
關于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
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一般為兩年,自救助作業(yè)終止之日起計算。時效因請求人提起訴訟、提交仲裁或者被請求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但是,請求人撤回起訴、撤回仲裁或者起訴被裁定駁回的,時效不中斷。
2020.05.12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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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海損分攤原則
共同海損,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貨物和其他財產遭受共同危險,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犧牲及支付的特殊費用。 共同海損分攤原則:共同海損的犧牲和費用是為了使船、貨免于遭受損失
2022-03-13 15,340 -
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
有關海難救助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二年,自救助作業(yè)終止之日起計算。 時效因請求人提起訴訟、提交仲裁或者被請求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但是,請求人撤回起訴、撤回仲裁或者起訴被裁定駁回的,時效不中斷。
2022-10-15 15,340 -
共同海損的定義及構成分攤及賠償標準
共同海損是指載貨船舶在航行途中遇到威脅船貨共同安全的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船長為了維護船貨的共同安全或使航程得以繼續(xù)完成,有意識地、合理地采取措施而造成的特殊損失或支出的額外費用。構成共同海損必須具備以
2022-03-11 15,340 -
有關船舶碰撞的請求權時效
有關船舶碰撞的請求權,時效期間為2年,自碰撞事故發(fā)生之日起計算。 互有過失的船舶碰撞中,對第三人的人身傷亡。一船連帶支付的賠償超過其過失比例的,有權向其他過失方追償。 這種追償請求權的時效期間為1年,
2022-10-1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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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31
無權處分的人訂立的合同有效嗎無權處分人代理權利人與他人簽訂合同,屬于我國民法總則中規(guī)定的無權代理行為。無權代理簽訂的合同,通常屬于效力待定的合同。如果權利人對該合同進行追認,則合同有效;如果權利人不進行追認,或者明確表示不同意無權處分人簽訂的合同,則合同不發(fā)生法律效力
983 2022.04.17 -
01:05
無權處分合同的效力是怎樣的無權處分合同為有效的合同。因為無權處分人無法取得標的物所有權或處置權導致標的物所有權不能轉移的,善意相對人可以基于合同向無權處分人主張違約責任或要求解除解除合同并主張損害賠償責任。根據《合同法》第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無處分權的人處分他人財產,經
4,624 2022.04.17 -
01:41
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可以繼續(xù)嗎在人身損害賠償案件中,只有直接遭受人身損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擔撫養(yǎng)義務的被撫養(yǎng)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親屬才有權利向致害人要求損害賠償。因此,人身損害賠償請求權,不屬于是否能夠繼承的問題,而是屬于法定的請求權。只要受害人死亡,受害人的直系
1,043 2022.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