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與羈押之間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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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必須滿足的條件不同。 其次,決定拘留和批準逮捕的機關(guān)并不完全相同。 第三,拘留和逮捕的羈押期限存在差異。拘留的羈押期限最長為37天,而逮捕后的羈押期限則等于整個法定辦案期限。 逮捕是指人民檢察院批準或決定,法院決定,公安機關(guān)執(zhí)行的,對犯有證據(jù)證明有犯罪事實,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一定時間內(nèi)完全剝奪人身自由的強制措施。 羈押是指司法機關(guān)在終審判決前的暫時關(guān)押。羈押主要是逮捕和拘留決定后的附帶性后果,不是一種獨立的強制措施,也稱為拘押。它是指在一定期限內(nèi)對被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剝奪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狀態(tài),是刑事拘留和逮捕的附帶性后果。超期羈押是指超過法定期限的羈押,主要包括拘留和逮捕的法定期限。對于超過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關(guān)于拘留、逮捕、逮捕后偵查和審判期間的羈押,都屬于超期羈押。 根據(jù)《刑事訴訟法》第167條,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在十四日以內(nèi)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a>、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應依法取保候?qū)徎虮O(jiān)視居住。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七條,人民檢察院對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認為需要逮捕的,應當在十四日以內(nèi)作出決定。在特殊情況下,決定逮捕的時間可以延長一日至三日。 對不需要逮捕的,應當立即釋放;對需要繼續(xù)偵查,并且符合取保候?qū)?、監(jiān)視居住條件的,依法取保候?qū)徎蛘弑O(jiān)視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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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可以異地羈押。 公安機關(guān)在異地執(zhí)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guān),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guān)應當予以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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羈押與逮捕有什么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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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羈押期間會放人嗎
逮捕羈押期間一般不會放人,如果滿足取保候?qū)彈l件的可以取保候?qū)??!缎淌略V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guī)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guān)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qū)彛?(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
2024.05.25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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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5,3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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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0 15,340 -
涉嫌參與販毒被逮捕,審查逮捕時間包括異地羈押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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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6 15,340 -
逮捕與羈押分離的程序
逮捕,是指公安機關(guān)、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為了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實施妨礙刑事訴訟的行為,逃避偵查、起訴、審判或者發(fā)生社會危險性,而依法暫時剝奪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強制措施。
2022-07-18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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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區(qū)分批捕與逮捕區(qū)分批捕與逮捕,最明顯不同就是只有批捕了之后才能逮捕,批捕是逮捕的必要前提,沒有批準的逮捕都是非法的行為;具體區(qū)分可以從以下幾點來說: 1、批捕與逮捕的執(zhí)行主體是不同的,批捕指的是由人民檢察院根據(jù)罪犯已查清的犯罪事實,認為需要追究刑事責任,
904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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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羈押規(guī)定是什么直接涉及到異地羈押的法律,主要規(guī)定在《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當中。該條要求公安機關(guān)在異地執(zhí)行拘留、逮捕的時候,應當通知被拘留、逮捕人所在地的公安機關(guān)。在收到通知后,該公安機關(guān)應當予以配合。當然,《刑事訴訟法》中未提到“異地”二字,但與羈押相
3,246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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逮捕時間如何計算逮捕時間的計算如下: 1、逮捕時間從期間開始的次日計算,開始之日不算在期間以內(nèi),也就是逮捕之日不計入逮捕期限內(nèi); 2、期間的屆滿以法定期間日數(shù)的最后一日為止; 3、逮捕后偵查羈押的期限為兩個月,如果案件復雜、期限屆滿不能終結(jié)的案件,可以經(jīng)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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