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取消取保候?qū)徥鞘裁礃拥?/h1>
2022-07-13 2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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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qū)?/a>最長期限是一年,超過這個限期的應當視為自動解除。當事人未接到通知,可以向公安機關進行咨詢或者聽候消息。如果長時間沒有消息的話,應當是撤案了。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guī)定》第一百零三條公安機關在取保候?qū)徠陂g不得中斷對案件的偵查,對取保候?qū)彽姆缸锵右扇?,根?jù)案情變化,應當及時變更強制措施或者解除取保候?qū)彙H”:驅(qū)徸铋L不得超過十二個月。第一百零四條需要解除取保候?qū)彽?,由決定取保候?qū)彽臋C關制作解除取保候?qū)彌Q定書、通知書,送達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負責執(zhí)行的公安機關應當根據(jù)決定書及時解除取保候?qū)彛⑼ㄖ蝗”:驅(qū)徣?、保證人和有關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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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是沒有達到取保候?qū)彽臈l件,所以公安機關才會不給取保候?qū)?,取保候?qū)彽臈l件主要是: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qū)彶恢掳l(fā)生社會危害性的。3.應當逮捕但患有嚴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懷孕、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
取保候?qū)彛枪矙C關根據(jù)需要,責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擔保人或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其不逃避或妨礙偵查,并隨傳隨到的一種強制措施

取保候?qū)?,它是指在刑事訴訟中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機關對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變更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為防止其逃避偵查、起訴和審判,責令其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并出具保證書,保證隨傳隨到,對其不予羈押或暫時解除其羈

公安局取保候?qū)徍蜋z察院取保候?qū)彽膮^(qū)別: 1、公安局取保候?qū)徍蜋z察院取保候?qū)徸詈蟮膱?zhí)行機關都是公安機關; 2、人民檢察院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qū)彺胧┑?,應當在向犯罪嫌疑人宣布后交由公安機關執(zhí)行; 3、人民檢察院應當將有關法律文書和有關案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