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按揭合同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嗎?
該咨詢?yōu)橛脩舫R妴栴},經整理發(fā)布,僅供參考學習!
我也有類似問題!點擊提問
可以解除。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對內容有疑問,可立即反饋反饋
按揭申請不通過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購房者應向開發(fā)商發(fā)出退房通知,開發(fā)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內為購房者辦理退房手續(xù),將全部購房款退還給購房者并根據按揭申請不通過的原因確定違約方,由違約方根據約定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按揭不成可以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購房者應向開發(fā)商發(fā)出退房通知,開發(fā)商在接到退房通知15日內為購房者辦理退房手續(xù)并將全部購房款退還給購房者,同時根據按揭不成的原因確定違約方,由違約方根據合同約定向守約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
這種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解除按揭貸款嗎
可以解除。按揭貸款涉及三方當事人,即購房者,開發(fā)商和貸款銀行。因開發(fā)商違約導致購房者與銀行協(xié)商解除按揭貸款合同的,購房者、銀行、開發(fā)商三者之間仍處于借款人、貸款人和保證人的關系,只要開發(fā)商承擔違約責任,將剩余按揭款、購房者自付房款、已按揭貸
2020.06.19 332 -
未能按揭房貸,可以解除買賣合同嗎
房貸未辦理下來,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2020.02.04 154 -
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解除嗎
法律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期限屆滿當事人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法律沒有規(guī)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解除權行使期限,自解除權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內不行使,或者經對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不行使的,該權利消滅。
2021.03.17 603
-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解除銀行按揭貸款嗎?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2022-05-05 15,340 -
房屋買賣合同可以解除銀行按揭貸款嗎
《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因商品房買賣合同被確認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致使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目的無法實現(xiàn),當事人請求解除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的,應予支持
2022-03-29 15,340 -
按揭房屋買賣合同解除協(xié)議
單方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 1、過分遲延交付房屋的。賣方遲延交付房屋,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 2、過分遲延產權過戶。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fā)經營管理
2022-08-11 15,340 -
按揭的房子可以解除買賣合同嗎?
第一種方法:協(xié)商解除 交易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后,未履行或者未完全履行之前,雙方達成一致和平解決,簽訂解約協(xié)議即可。如果涉及到中介,那么需要三方共同協(xié)商。例如:雙方都不打算繼續(xù)交易,或有違約方,但和另一方
2023-05-28 15,340
-
01:27
買賣房屋合同怎么解除在符合法定條件或約定條件時,一方當事人可以通知對方解除合同,通知到達對方時合同解除,或可以通過訴訟或仲裁的方式解除合同。根據民法典及司法解釋,合同解除的法定條件有:不可抗力不能實現(xiàn)合同目的,履行期屆滿前一方當事人明確表示不履行,遲延履行經催
1,289 2022.05.11 -
01:44
怎么起訴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合同的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形式,房屋買賣合同亦一樣的。比如房屋存在主體結構質量問題的、房屋質量問題影響正常居住的、出賣人的房屋建筑面積不符合的等等,購買者可以解除。如果發(fā)生了約定解除合同的情形,雙方亦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可通過訴訟
1,562 2022.04.17 -
01:16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賠償多少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需不需要賠償 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具體需不需要賠償,還得分情況而定。第一,如果是守約了之后單方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是不需要賠償的。第二,如果是單方面解除房屋買賣合同導致了違約,就需要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賠償多少則需
1,335 2021.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