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責任的責任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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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條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yè)保險(以下簡稱“商業(yè)三者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guī)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yè)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jù)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guī)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yōu)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十七條投保人允許的駕駛?cè)笋{駛機動車致使投保人遭受損害,當事人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投保人為本車上人員的除外。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第三人人身損害,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一)駕駛?cè)宋慈〉民{駛資格或者未取得相應駕駛資格的; (二)醉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 (三)駕駛?cè)斯室庵圃旖煌ㄊ鹿实摹?保險公司在賠償范圍內(nèi)向侵權人主張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追償權的訴訟時效期間自保險公司實際賠償之日起計算。 第十九條未依法投保交強險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不是同一人,當事人請求投保義務人和侵權人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條具有從事交強險業(yè)務資格的保險公司違法拒絕承保、拖延承?;蛘哌`法解除交強險合同,投保義務人在向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后,請求該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一條多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損失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的,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承擔賠償責任;損失未超出各機動車交強險責任限額之和,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按照其責任限額與責任限額之和的比例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依法分別投保交強險的牽引車和掛車連接使用時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當事人請求由各保險公司在各自的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平均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多輛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第三人損害,其中部分機動車未投保交強險,當事人請求先由已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shù)模嗣穹ㄔ簯柚С帧1kU公司就超出其應承擔的部分向未投保交強險的投保義務人或者侵權人行使追償權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二條同一交通事故的多個被侵權人同時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各被侵權人的損失比例確定交強險的賠償數(shù)額。 第二十三條機動車所有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變動,保險公司在交通事故發(fā)生后,以該機動車未辦理交強險合同變更手續(xù)為由主張免除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機動車在交強險合同有效期內(nèi)發(fā)生改裝、使用性質(zhì)改變等導致危險程度增加的情形,發(fā)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請求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nèi)予以賠償?shù)?,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前款情形下,保險公司另行起訴請求投保義務人按照重新核定后的保險費標準補足當期保險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第二十四條當事人主張交強險人身傷亡保險金請求權轉(zhuǎn)讓或者設定擔保的行為無效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調(diào)查處理規(guī)定》第三十條 事故調(diào)查組根據(jù)事故的主要原因和次要原因,判定事故性質(zhì),認定事故責任。事故調(diào)查組根據(jù)當事人行為與特種設備事故之間的因果關系以及在特種設備事故中的影響程度,認定當事人所負的責任。當事人所負的責任分為全部責任、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當事人偽造或者故意破壞事故現(xiàn)場、毀滅證據(jù)、未及時報告事故等,致使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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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交警部門對事故的事實認定不清,雙方的過錯無法判明,也無法確定事故的責任時,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交通事故的現(xiàn)場勘查材料、筆錄、鑒定意見等相關證據(jù),查明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物品、道路及環(huán)境情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按照法律、法規(guī)、民事訴訟證據(jù)規(guī)則,綜合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jīng)驗,分析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主客觀方面的原因,評判當事人的具體過錯等基本事實。進而對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事實及當事人的過錯進行判斷并作出認定,以確定當事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當交警部門對事故的事實認定不清,雙方的過錯無法判明,也無法確定事故的責任時; 人民法院應當審查交通事故的現(xiàn)場勘查材料、筆錄、鑒定意見等相關證據(jù),查明交通事故發(fā)生的時間、地點、車輛、物品、道路及環(huán)境情況、當事人的基本情況。 按照法律、法規(guī)、民事訴訟證據(jù)規(guī)則,綜合運用邏輯推理和日常生活經(jīng)驗,分析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主客觀方面的原因,評判當事人的具體過錯等基本事實。 進而對交通事故發(fā)生的事實及當事人的過錯進行判斷并作出認定,以確定當事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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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權責任承擔責任主體怎么認定
承擔侵權責任的主體認定: 1、用工責任。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補充責任。 2、勞務關系中,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 3、網(wǎng)絡用戶、網(wǎng)絡服務提供者利用網(wǎng)絡侵害他人民事權益
2021.04.26 176 -
醫(yī)療事故責任是否要承擔責任認定
醫(yī)療事故責任是過錯責任,但下列情形是過錯推定。根據(jù)《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醫(yī)療機構有過錯: (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章以及其他有關診療規(guī)范的規(guī)定; (二)隱匿或者拒絕提供與糾紛有關的
2021.03.28 180 -
刑事案件中刑事責任的認定責任誰承擔
如果是公訴案件,關于刑事證明責任由檢察院承擔;如果是自訴案件,關于刑事證明責任中被告人有罪的舉證責任由自訴人承擔。證明責任,是指訴訟中承擔提出證據(jù)證明案件事實的法律上的義務。
2020.04.03 2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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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承擔的法律責任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jù)當事人的行為對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以下十六種情形通常將被確定為全部責任: 1、追尾碰撞前車的;2、變更車道發(fā)生事故的;3、倒車、
2022-04-11 15,340 -
承擔刑事責任交通事故責任認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二)死亡三
2022-08-11 15,340 -
過錯責任的認定需要承擔法律責任嗎
1、過錯責任也叫過失責任原則,它是以行為人主觀上的過錯為承擔民事責任的基本條件的認定責任的準則。按過錯責任原則,行為人僅在有過錯的情況下,才承擔民事責任。沒有過錯,就不承擔民事責任。 2、過錯責任原則
2022-05-15 15,340 -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中的主要責任應承擔哪些責任
1、賠償比例 交通事故責任者應按照所負交通事故責任承擔相應的損害賠償責任。負主要責任者,承擔符合規(guī)定損失的60%至80%賠償。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cè)?、行人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chǎn)損失的,
2021-03-31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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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依據(jù)合同法的相關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如果拒絕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所約定的,則該當事人應該承擔繼續(xù)履行、或者采取相應補救措施或者賠償因自己不履行義務導致對方損失等違約責任,其中包含了支付違約金和定金等;違約責任的承擔方式有: 1、
1,910 2022.04.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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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承擔的責任方式民事承擔的責任方式,具體如下:1、停止侵害;2、排除妨礙;3、消除危險;4、返還財產(chǎn);5、恢復原狀;6、修理、重作、更換;7、繼續(xù)履行;8、賠償損失;9、支付違約金;10、消除影響、恢復名譽;11、賠禮道歉。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規(guī)
2,514 2022.05.11 -
02:14
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擔保人承擔連帶責任的法律規(guī)定主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88條。該條文規(guī)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和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fā)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時,債權人可以請求債務人履
13,22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