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勞務受到損害賠償怎么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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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提供勞務受到損害的,可以根據本人與接受勞務一方各自的過錯來確定賠償責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則由第三人來賠償,或者當事人也可以要求接受勞務一方補償。而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向第三人追償。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y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yǎng)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提供勞務期間,因第三人的行為造成提供勞務一方損害的,提供勞務一方有權請求第三人承擔侵權責任,也有權請求接受勞務一方給予補償。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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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事人提供勞務受到損害的,可以根據本人與接受勞務一方各自的過錯來確定賠償責任;如果是第三人造成的,則由第三人來賠償,或者當事人也可以要求接受勞務一方補償。而接受勞務一方補償后,可向第三人追償。
個人之間形成勞務關系,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接受勞務一方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提供勞務一方追償。提供勞務一方因勞務受到損害的,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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