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哪些規(guī)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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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有以下規(guī)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在試用期內需要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其他。
合同變更是在不改變主體而使權利義務發(fā)生變化的現象。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當事人對合同變更的內容約定不明確的,推定為未變更。 合同終止,是指因發(fā)生法律規(guī)定或當事人約定的情況,使合同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消滅,使合同的法律效力終止。 引起合同終止的原因有: 1.合同因當事人雙方全面履行而消滅; 2.合同因情勢發(fā)生變化,雙方在不損害國家利益或社會公共利益的條件下達成協議,終止合同; 3.合同因當事人一方或雙方死亡而消滅; 4.合同因提存而消滅; 5.合同因混同而消滅; 6.合同因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而終止; 7.合同由于抵銷而終止。解除合同也是合同終止的一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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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終止合同和解除合同的區(qū)別
解除合同和終止合同的區(qū)別: 1、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fā)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2、合同終止后,使合同關系發(fā)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 3、二者的適用情形不同。
2021.01.06 150 -
關于合同終止的法律規(guī)定有哪些
合同終止的法律規(guī)定為:《中華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權債務終止: (一)債務已經履行; (二)債務相互抵銷; (三)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 (四)債權人免除債務; (五)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六)法律規(guī)定
2021.02.21 265 -
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什么規(guī)定
合同解除終止的效力如下: 1、合同權利義務關系消滅,且相應的從權利同時消滅,法律另有規(guī)定或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2、對于合同尚未履行的部分,終止履行; 3、對于合同已經履行的部分,應當根據履行情況和合同性質,返還原物或折價補償等其他效力。
2021.03.13 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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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的終止和解除的規(guī)定有哪些
合同終止僅使合同關系發(fā)生將來消滅的效力,不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此不能產生恢復原狀的法律后果而合同解除使合同關系發(fā)生既往消滅的效力,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因而對已履行的合同將產生恢復原狀的后果。再次,權
2022-07-07 15,340 -
合同中關于變更和終止的規(guī)定有哪些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
2021-04-13 15,340 -
合同中的關于變更和終止的規(guī)定有哪些?
1.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后,雙方必需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的內容,應經雙方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需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的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的10%交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
2022-05-26 15,340 -
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有哪些法律規(guī)定
關于勞動合同的解除與終止: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
2022-06-17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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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關于終止合同的規(guī)定合同解除有法定解除和約定解除兩種,當事人協商一致解除合同的,屬于約定解除。出現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等情形時,一方解除合同的,就是屬于法定解除。所謂“合同解除”,是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因當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或者雙方的協議,使基于合
1,507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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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不同,兩者具體的區(qū)別如下:勞動合同的終止是指勞動合同訂立后,因出現某種法定的事實,導致用人單位與勞動者之間形成的勞動關系自動歸于消滅,或導致雙方勞動關系的繼續(xù)履行成為不可能而不得不消滅,勞動合同法律效力消滅的情形。勞動合
3,588 2022.04.18 -
01:07
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qū)別有哪些合同終止與合同解除的區(qū)別: 1、兩者適用的條件不相同。 前者既可以適用一方當事人違反合同,也適用于沒有違反合同;而后者通常只適用于一方當事人拒絕或者不履行合同。 2、兩者所適用的范圍不相同。 前者主要適用于繼續(xù)性的合同,一般主要是針對債務無
4,363 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