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予過失性辭退的具體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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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過失性辭退: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guān)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jīng)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其他。
過失性辭退的情形都有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單位的錄用條件;員工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或者因員工的欺詐等行為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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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過失性辭退具體是有哪些情況?
無過失性辭退的情況,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guī)定的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發(fā)生
2020.04.02 163 -
無過失性辭退都有哪些情形
無過失性辭退規(guī)定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應當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jīng)濟補償。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
2020.08.23 179 -
過失性辭退的情形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用人單位規(guī)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020.04.11 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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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過失性辭退具有哪些情形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因工損傷,醫(y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jīng)過培訓或者調(diào)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jù)的客觀情況
2022-07-23 15,340 -
過失性辭退的情形有哪些
過失性辭退的含義 企業(yè)在勞動者有過錯的情況下,無須提前30天通知,而即刻辭退職工的行為稱為過失性辭退。依據(jù)我國勞動法規(guī)定,過失性辭退主要有以下情形:(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2)嚴重違
2022-03-13 15,340 -
過失性辭退的情形有哪些?
過失性辭退的條件: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用人單位單方解除勞動合同(過失性辭退),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
2022-11-04 15,340 -
過失性辭退有哪些情形?
根據(jù)《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guī)定,過失性辭退的情形有: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guī)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
2022-07-05 15,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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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職工過錯辭退不予補償嗎如果公司是因為員工個人過錯而將其辭退,并且公司有證據(jù)能夠證明的,則公司無需支付經(jīng)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給員工。 我國《勞動合同法》目前規(guī)定了,以下五個公司因為員工過失可將其辭退的情形: 1、員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員工嚴重違
1,669 2022.05.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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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情形可以追究締約過失責任以下情形可以追究締約過失責任: 1、假借簽訂合同,惡意的進行磋商;假借指的是合同任意一方當事人根本沒有與對方當事人簽訂合同的意思,與對方當事人進行磋商只是借口,旨在損害訂約對方當事人的利益; 2、故意隱瞞與簽訂合同有關(guān)的重要事實、或提供虛假
1,649 2022.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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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處死刑的情形有哪些不能判處死刑的情形包括: 1、犯罪時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包括不適用死刑緩期2年執(zhí)行。是否已滿18周歲,是決定是否適用死刑的年齡界限,在司法實踐中應當一律按公歷年、月、日計算實足年齡,必須是過了18周歲生日的第二天起,才認為已滿18周歲;
747 2022.06.17